1949年安排留下的权力限制

1953年的独立结束了法国对柬埔寨核心国家权力的控制,但并非两国关系第一次改变。1949年的协议已使柬埔寨在法兰西联邦内获得附属国地位及多数行政权限,外交协调、司法、财政、海关和战时军事行动仍受到法国不同程度的控制。

争取独立也不是王室单独进行的运动。民主党主张独立与议会政治,高棉伊萨拉力量则在边境等地开展武装斗争,内部包含不同民族主义与左翼派别。西哈努克既与法国谈判,也与这些国内力量争夺政治主导权。

参考:[1]

王室运动与主权谈判

1952年西哈努克撤换内阁并亲掌政府,1953年又解散国民议会。他在同年赴法国争取让步,并通过海外访问和新闻宣传扩大独立诉求的影响。六月,国王离开金边赴泰国,随后转往暹粒,以不回首都的姿态向法国施压。

法国在印度支那的战争处境日益困难,于7月3日提出就完整独立进行谈判。柬埔寨大使馆7月6日递交美国国务院的照会要求法国宣布王国的完全独立和主权,并表示愿同时宣布留在法兰西联邦,地位至少相当于印度在英联邦中的地位。王国所争取的是实质主权,并不以立即断绝所有对法制度联系作为先决条件。

参考:[1] [2]

从分项交接到十一月庆典

1953年八月底,警察和司法权限移交柬方;十月,柬埔寨取得本国军队的指挥权。11月9日,西哈努克回到金边后参加军事权力交接仪式,法国部队、王国正规军及新动员的地方部队参加阅兵。这一天成为柬埔寨独立的纪念日。

美国驻西贡大使希思在11月11日的电报中记录了自己出席仪式的经过;档案编者注说明,交接依据11月8日的法柬协定进行。希思称赞地方动员,同时指出军官培养、装备与保障仍有不足。这是美国外交官从军事能力出发的观察,显示主权交接与军队能力建设并不是同一件事。

参考:[1] [3]

独立之后的安全安排

独立提高了西哈努克的政治声望,但财政、预算等剩余事务直到1954年才完成移交,境内战争也没有随庆典终止。1954年日内瓦会议进一步处理停战、撤军及国际监督,将王国的安全问题纳入印度支那战事的区域解决方案。

7月20日的柬埔寨停战协定规定外国作战力量撤出、本国抵抗武装复员,并设由印度、加拿大和波兰组成的国际监督机构。协定还保留柬埔寨为有效保卫本国领土寻求军事援助的空间。1953年的国家权限交接与1954年的战事处理,分别改变了王国的殖民关系和安全处境。

参考:[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