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领事干预到直接占有

英国兼并拉各斯,是指1861年英国取得今尼日利亚西南部拉各斯港口及岛屿统治权的事件。此前,英国在1851年军事干预当地王位争夺,扶立阿基托耶,并通过领事和军舰持续影响政务;1861年的割让则把这种不正式控制转成殖民地统治,并非一次兼并整个尼日利亚。

英国政府把压制奴隶贸易、扩大所谓合法商业和牵制达荷美列为占有拉各斯的理由。法国在邻近海岸的活动,又加深了英国官员对竞争者取得据点的担忧。反奴隶贸易政策与商业、战略利益在这一决策中相互交织。

参考:[1] [3]

军舰压力下的割让

1861年夏,代理领事威廉·麦科斯克里与“普罗米修斯”号舰长诺曼·贝丁费尔德执行占领安排。多松穆及酋长反对割让,英方则通知他们,无论是否同意,都将在8月6日接管拉各斯。军舰和登陆部队使这种要求具有直接的武力后盾。

8月6日,多松穆在条约上签署确认。条约文字称割让出于其会议的同意,但他随后向维多利亚女王申诉,称自己因遭到炮击威胁而被迫接受。书面上的同意与当事人对胁迫的陈述,构成理解此次兼并的关键区别。

参考:[1] [2] [3]

王权、收入与地方土地关系

条约第一条把拉各斯港口、岛屿及其附属地域的主权、收益和收入交予英国王室。第二条仍准多松穆使用王号,并在当事人同意时裁断本地纠纷,但其裁判须受英国法律下的上诉约束。英国还承诺,经女王批准,给予相当于他原有年度净收入的年金。

第三条保留其在土地转让文书上盖章的作用,以证明没有其他本地权利主张。这不等于把所有具体土地的私人或共同体权利一并转成王室财产。白帽酋长等地方权利主体仍然存在,主权移转与土地所有权的区别后来继续引发争议。

参考:[1] [3]

殖民统治建立及其争议

兼并后,麦科斯克里暂代殖民行政,正式总督弗里曼于1862年抵达。多松穆留居王宫并保有王号,却不再以原有主权统治岛屿;向内陆扩张的后续过程仍需另行条约、军事行动和行政安排。

1862年英国下议院辩论中,弗朗西斯·巴林质疑:既未证明多松穆违约,促进商业或压制奴隶贸易为何足以成为夺取其领土的理由?政府代表莱亚德则以保护航道、抑制奴隶贸易及保障年金为兼并辩护。争论显示,此事即在当时也不是未经质疑的自愿转让。

参考:[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