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的政策承诺

贝尔福宣言是英国外交大臣阿瑟·詹姆斯·贝尔福于1917年11月2日致罗斯柴尔德勋爵的信中传达的政府声明。它支持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人的民族家园,成为英国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重要承诺。宣言采取外交函件形式,没有列出一份新国家宪法,也没有划定国家边界。

贝尔福在信中说明,声明已提交内阁并获批准,因此这并非他个人对罗斯柴尔德的私下保证。他请收信人将声明转达犹太复国主义联合会。英国政府表示赞成建立民族家园,并承诺尽力促成目标;信件的政治对象和传达渠道因而十分明确。

参考:[1]

民族家园与两项保障

核心条款同时列出两项限制:有关行动不得损害巴勒斯坦既有非犹太社群的公民与宗教权利,也不得损害犹太人在其他国家享有的权利与政治地位。前一项涉及当地人口,后一项涉及散居各国的犹太人,两者保护的权利用语并不相同。

在宣言中,犹太人以民族家园的建立主体出现;巴勒斯坦其他居民则被统称为非犹太社群,其保障条款没有采用同样的民族或政治地位表述。这种文本结构使支持民族家园与保障既有居民权利成为并列而又未具体协调的承诺。

民族家园的宪制性质当时仍不明确。11月14日,下院议员金询问它将成为独立国家、英帝国内的自治体,还是其他体制;贝尔福回答,当时尚无法预测巴勒斯坦未来的宪制。英国下院图书馆的研究也指出,宣言使用在巴勒斯坦建立民族家园,而非将巴勒斯坦整体建成一个国家的措辞,保留了政治地位和边界上的模糊性。

参考:[1] [2] [3]

从声明进入委任统治制度

宣言后来进入战后国际安排。1922年7月24日通过的巴勒斯坦委任统治文本,在序言中援引1917年声明,将落实民族家园政策列为英国受托管理的责任。第二条同时规定发展自治制度,以及保障所有居民不分种族、宗教的公民与宗教权利。

委任统治第四条赋予适当的犹太机构参与咨询和合作的公共地位,第六条规定在保障其他人口权利与地位的条件下,便利犹太移民和定居。这些行政机制使1917年的外交承诺获得了更具体的制度形式。宣言的发表、委任统治条款的确立以及后来的国家形成,分别属于不同阶段的政治变化。

参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