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九酋长国联合设想转向单独独立

巴林独立是1971年结束与英国特殊条约关系、由本国政府承担完整国际责任的转变。统治者伊萨·本·萨勒曼·阿勒哈利法继续执政,对外地位的变化通过声明和换文完成,并非王朝被推翻或与邻国合并。

1968年英国宣布将结束海湾的保护性条约安排。巴林起初与卡塔尔及七个特鲁西尔酋长国共同讨论联合,但九方未能就条件达成一致。1971年7月海格致尼克松的备忘录表明,美国已准备在巴林正式宣布独立后迅速承认;英国也已将七个酋长国联合、巴林和卡塔尔分别独立视为可行方向。

参考:[1] [3] [4]

联合国确认的独立愿望

独立前,巴林地位问题已提交联合国处理。1970年5月11日,安理会一致通过第278号决议,认可秘书长私人代表的报告,并欢迎其关于巴林绝大多数人民希望获得完全独立主权国家身份的结论。

决议援引伊朗和英国与秘书长的往来文件,其重点是确认民众希望自由决定对外关系。它没有在1970年直接终止英巴条约;巴林正式取得完整对外责任,还需此后的双边法律安排。联合国的确认与1971年的独立程序由此构成相连但不同的环节。

参考:[2] [4]

八月声明与换文生效

美国外交文件的编者注将巴林宣布独立记为8月14日,美国承认则为15日。法律关系终止的日期在换文中明确为8月15日:英国驻海湾政治专员杰弗里·阿瑟提出,特殊条约关系与巴林作为主权独立国家承担完整国际责任不相容,应从当日终止。

换文同时终止1880年12月22日和1892年3月13日的排他性协定,以及由特殊条约关系产生的其他安排。伊萨接受这些建议,双方照会共同构成协定,并于答复当日生效。其法律效果是解除旧关系,而非把巴林领土交给九酋长国联合机构。

参考:[3] [4]

以新条约延续双边合作

同日签署并生效的友好条约以巴林已恢复完整主权责任为前提,规定必要时就共同关切协商、和平解决争端,并推动教育、科学、文化和贸易合作。条约最初期限为十年,并规定到期前通知及其后的终止程序。两国的合作因此在新的国家间条约基础上延续。

美国于8月15日承认巴林,9月21日在麦纳麦开设使馆。独立使巴林能够以自身政府开展外交;国内统治家族的延续,则表明国际地位变化与国内政治制度变革并不相同。

参考:[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