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在圣彼得堡达成安排

1907年英俄协约是英国与俄罗斯帝国处理亚洲竞争的外交安排,其中关于波斯、即伊朗的部分,以限制彼此争取特许权和协调债务利益划定势力范围。英国代表阿瑟·尼科尔森与俄国外相亚历山大·伊兹沃尔斯基于8月31日在圣彼得堡签署,批准书于9月23日在同城交换。伊朗没有作为缔约方参加。

日俄战争的失败和1905年革命动摇了俄国实力,英国也希望降低帝国边界上的冲突风险。协约另含阿富汗与西藏安排,关于伊朗的五条规定是这一较大外交交易的一部分。

参考:[1] [2] [3]

特许权划界而非领土割让

第一条规定,英国不在从席林堡经伊斯法罕、亚兹德等地至俄阿边界交会处一线以北的区域,为自身或有关国民争取铁路、银行、电报等政治或商业特许权,也不反对俄国支持的同类申请。第二条使俄国在从阿富汗边界经比尔詹德、克尔曼至阿巴斯港一线以南、东南的区域承担相应义务。由此形成面积较大的俄方优势区和东南部英方优势区。

两线之间的区域适用第三条:一方在反对另一方国民取得特许权之前,应先与对方协商;已有特许权继续保留。这种通常称为中立区的安排仍给双方经济活动留下空间。条约没有把伊朗领土正式割让给两国,序言还宣称尊重其独立和完整,但英俄已在伊朗之外决定彼此介入的边界。

参考:[1]

借款与收入来源的控制

第四条延续原有借款担保:除法尔斯和波斯湾口岸之外的海关收入,继续用于偿还波斯贴现贷款银行的债务;法尔斯及波斯湾海关、里海沿岸渔业、邮政和电报收入,则继续服务于波斯帝国银行的借款。前者受俄方控制,后者属于英国金融势力。

第五条针对还本付息失常时的收入控制。若一方拟控制的担保收入来源位于另一方优势区,双方须先协商措施。这把金融债权与地域安排连接起来:伊朗财政困境不再只是债务人与银行之间的问题,也成为两帝国协调干预的议题。

参考:[1] [2]

缓和帝国竞争与伊朗的失望

协约签订时伊朗正处于立宪运动中,部分立宪派原先寄望英国牵制俄国。未经伊朗参与的安排引起强烈不满,而英俄减少相互竞争,也压缩了伊朗借两强矛盾争取自主的空间。

对其外交背景,卡泽姆扎德强调英国对德国的忧虑及改善英俄关系的战略考虑;英国外交史研究者塔拉·芬则突出协约所处理的亚洲摩擦及降低战争成本的作用。协约使进一步合作更容易,却不是一份规定共同参战的军事同盟。它对两强关系的缓和,与伊朗主权实际承受的压力,同时存在。

参考:[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