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籍奉还留下的地方权力

1869年,长州、萨摩、肥前和土佐四藩的藩主率先请求将土地与人民交还天皇,其余藩主陆续效仿。版籍奉还以“王土王民”的观念宣示土地和人口归属于天皇统治,是改变领地政治身份的一步。

此后大多数旧藩主仍被任为本藩的知藩事。名义上他们已经是非世袭的地方行政官,须执行与政府直辖地区相协调的政策;但原有领地、人员与权力关系并未随着上表立刻消失。1871年的改革所要处理的,正是中央主权宣称与地方实际治理之间的距离。

参考:[1]

免去知藩事,派遣地方官

1871年,日本旧历明治四年七月十四日,废藩置县诏令下达。政府事先从萨摩、长州、土佐三藩募集御亲兵,使它在实行改制时拥有可以抵抗反对力量的军事基础。原来支持新政府的有力藩,同时成为新中央军力的来源。

所有知藩事被免职,并被命令居住东京;地方行政转由政府任命的府知事、县知事及后来的县令负责。关键改变不只是把“藩”改称“县”,而是切断旧领主与原领地之间的常设统治关系,将地方长官的任命权收归中央。此处七月十四日采用当时日本旧历,不是公历日期。

参考:[1] [2]

从三百余县到合并重组

改制开始时全国成为三府三百零二县。因为最初大体用县替代原藩,旧领地造成的飞地和零碎辖区仍然存在。新名称已经建立,并不等于行政地理立即变得整齐。

同年旧历八月、九月、十一月陆续进行合并,至十一月形成三府七十二县。国立公文书馆保存的“三府七十三县”材料属于九月的布告草案,不能把草案数目与年底结果当作同一统计时点。东京府也在十一月重新设置,并继续吸纳周边村落。

参考:[3]

中央集权的具体含义

版籍奉还与废藩置县解决的是不同层次的问题:前者改变土地、人民与藩主关系的法理表述,后者撤换统治人员并重新组织行政区。两步相接,使新政府不必再通过具有领主背景的藩级权力来贯彻政令。

1871年的制度重组也不是现代都道府县格局一次完成的日期。辖区仍经历后续调整,原藩名与历史上的国、郡也未必对应新的县界。理解这场改革,需同时观察任官权的集中和行政区域的反复整并。

参考:[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