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流言官到地方督抚
张之洞(1837—1909)是晚清官员与洋务事业推动者,直隶南皮人,以香涛、香帅等称呼为人熟知。他由科举入仕,曾任湖北、四川学政,早期以议论时政著称,后任山西巡抚、两广总督,1889年调任湖广总督,并曾署理两江总督。其教育活动横跨书院、专门学堂与清末学制改革,不能只归入某一所现代大学的校史。
在广东,他设水陆师学堂、筹办枪炮制造并创广雅书院,文教与军备同时推进。到湖北后,铁路、工厂与人才培养更紧密相连。1907年入京任军机大臣并兼管学部事务,1909年去世;他首先是服务清朝国家的督抚和大臣,而非以推翻清朝为目标的改革者。
实业建设与地方执行
张之洞推动芦汉铁路的设想,是以腹地交通连接土货、市场和军需,而不只考虑购买西式机器。《清史稿》记其在汉阳兴办炼铁事业,以供铁路之用,同时设置枪炮相关工厂;又依据湖北桑、棉、麻等生产条件筹设织布、纺纱、缫丝等局。铁路、原料、制造和财政由此被放在同一施政计划中。
这些事业依赖地方款项、外国技术人员、官员与商人的合作,并非总督一人掌握全部技术即可完成。《劝学篇·变法》特别批评先买机器却未培养工师、先购舰而缺少舰将的次序,也指出经费不充、责任不专和政策时作时辍会使新法无效。这里既有为洋务辩护的意图,也明确承认技术输入需要人员和组织条件,不能把设厂本身当作经济成功的充分证明。
劝学篇的守本与求变
1898年的《劝学篇》分内外两篇,内篇强调忠君、纲常和经学,外篇讨论游学、设学、翻译、变法及实业。它系统表达了通常被概括为中体西用的主张,但这一概括不是张之洞个人凭空创造的全部思想,更不意味着他拒绝所有制度调整。
《设学》同时要求旧学与新学、政治制度知识与技术知识并学,把学校、财政、武备、律例、通商等列入可取法的领域。《变法》把不可改变的伦理纲常与可以改变的法制、器械分开。因此,他容许相当广泛的行政和教育改革,却不愿放弃君臣等级与儒家名教;其开放性与政治界限来自同一套保国、保教的思路。
从兴学主张到学堂运行
《设学》主张利用书院已有房屋和经费建立分层学堂,兼顾教材、教师与学生费用;《学制》看重课程、学程和考核相互衔接,使所学与任职相连。这不是单纯在旧课程外添几门算学,而涉及教育组织方式的调整。他后来与张百熙、荣庆等共同参与学堂章程修订,也不能把全国学制全归于一人的设计。
地方兴学仍有倡议与落实的时差。湖北经济学院校史记载,张之洞1902年已要求筹款创办商学,湖北商业中学堂到1907年才实际开办,提学使黄绍箕参与落实,报部立案又在其后。商业资本和组织力量不足,是该校史讨论的制约之一。区分札令、筹款、开办和立案,才能看见教育改革如何经过具体机构和人员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