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与领土相结合的制度
民族划界不只是地图上划出分界线。它将以民族命名的政治单位、行政机构和人口分类联系起来,取代部分沿袭帝俄行省与旧汗国的区划。1924年以前,突厥斯坦及哈萨克地区的自治共和国属于俄罗斯联邦,布哈拉和花剌子模则另有共和国体制,法律地位并不相同。
1924年乌兹别克和土库曼共和国成立后,塔吉克最初置于乌兹别克之内,1929年升为加盟共和国;哈萨克与吉尔吉斯到1936年才取得同等级别。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和自治州构成不同层级,并非五个独立国家在同一天出现。
人口分类并非现成答案
中亚存在双语城市、混居村落以及联系山地与绿洲的牧业网络,语言、生活方式和族群名称并不总是一一对应。居民可以同时使用波斯语与突厥语;“乌兹别克”“萨尔特”等名称的适用范围也曾变化。将人口固定归入单一民族类别,本身就是政治和知识实践。
划界委员会成员争论该采用哪次人口调查,以及定居务农、游牧、部族归属和语言各有多大权重。苏联早期俄文行政语汇中的“吉尔吉斯”还可能指哈萨克人,与后来稳定下来的名称不同。这些统计类别既用于论证领土要求,也在新机构运作中逐渐固定。
中央决定与区域协商
地方干部提出的方案需经过党内委员会、中亚局和莫斯科领导机关处理,并非人口调查自动生成边界。1924年10月11日政治局会议记录,一方面确认塔什干归乌兹别克,另一方面仍将若干边界细节交中亚局确定,并把原拟设的塔吉克自治州改为自治共和国。
同份记录同时安排国家资金和财产分配、党组织编制与人事,要求建立跨共和国的水利管理机构,并规定保障少数民族利益。民族领土单位因此与经济统筹并存。决策权集中于党政机构,地方干部之间的谈判也不等于居民普遍参加的公民投票。
落地后的边界调整
费尔干纳谷地的灌溉系统、矿区、集市和季节牧场跨越新界线,给实施带来持续争议。1920年代后续委员会调查用地和交通条件,提出修界方案;决定、批准与实际交接有时并不同步。苏柳克塔矿区划归吉尔吉斯的决定于1927年作出,相关企业和公共设施到1928年才完成移交。
林德利斯巴赫据此强调,边界形成既有民族政治竞争,也有税收、资源和行政可达性的考虑。民族划界把流动、多重的社会联系纳入固定辖区,形成了新的多数与少数关系;它建立了持久的制度框架,却没有消除跨界生活和资源使用中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