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西翼整合为一个省
一体化省制通常以英文 One Unit 称呼,其直接对象是巴基斯坦西翼的行政与政治组织,不是把东、西两翼合并成一个省。1955年的整合法将旁遮普、西北边境、信德三个省,首席专员管辖的俾路支地区、联邦首都、巴哈瓦尔普尔和凯尔普尔等土邦,以及俾路支诸邦联盟和若干部落地区列入整合范围。
法案于1955年9月30日获制宪会议通过,10月3日获得总督批准,制度于10月14日实施。立法与实际整合并非同一天。整合后原有若干议会终止运作,财政收入、公共资产与公务人员转入新省体系;但联邦首都和“特殊区域”仍有例外规定,因此不能把它理解成各地立即实行完全相同的法律和行政管理。
两翼对等与省内代表
国家层面的关键安排是“对等”。巴基斯坦国民议会的议会史将设立西巴基斯坦省解释为在东西两翼之间建立平衡。1956年宪法规定,国民议会的300个普通席位由两翼各占一半,此外两翼各有5个妇女保留席位。这是以两大地域为单位的席位均衡,而非单纯依各地人口分配。
省内代表又有另一套限制。1955年整合法规定,在十年内,原旁遮普省地区所选代表不得超过西巴基斯坦省议员总数的四成。国家两翼之间与西翼内部的权力分配,因而是两个相关但不同的问题。
1958年军事接管终止了原有宪政运行,却没有随即撤销一体化省制。1962年宪法改采总统制与间接选举,国民议会仍维持两翼对等,显示行政整合可以在不同政体之下延续。
地方自治与反对运动
在信德等地区,反对者关心的不只是行政效率,而是原省的政治地位、语言身份和地方资源由谁决定。穆罕默德·阿斯拉姆与苏莱曼·艾哈迈德关于信德的研究,追踪了 G. M. 赛义德、农民组织领袖海德尔·巴赫什·贾托伊等人的活动,也说明省内政治精英并非一致反对,支持整合的库赫罗与反对者之间存在明显分歧。
反对运动通过集会、决议、示威和小册子争取恢复省级地位,并与西北边境及俾路支地区的政治力量联系。1958年军管之后,公开活动和出版受到限制,参与者遭拘捕,文学创作又成为表达不满的渠道。上述研究强调非暴力动员的作用;其信德视角揭示了统一行政形式如何被地方社会理解为自治和身份的损失。
参考:[3]
撤销后的重组与制度延续
叶海亚·汗于1969年11月28日宣布撤销西巴基斯坦省的方向。1970年3月30日公布的《西巴基斯坦省撤销令》进一步规定:在指定实施日起,以俾路支、西北边境、旁遮普和信德四省取代原省,并另列伊斯兰堡首都地区及中央管理的部落地区。宣布政策、发布法律与行政实施,应分别理解。
这不是把1955年以前的一切原样复原。撤销令以附表划定新区域,安排法院、公务人员和财产的转接,同时保留既有法律,直至有权机关修改;西部铁路及水电开发机构也获得继续运作的安排。撤销因此既包含分权重组,也包含跨省机构和法律的连续性。
1970年全国选举改以成年选举权与人口为基础,包含保留席位后,东翼为169席、西翼为144席。行政一体化与议席对等在这一阶段一同退出,但并未解决两翼全部政治冲突。1971年孟加拉国独立涉及国家分裂,不能与此前西翼内部的省制调整混作同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