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4年成立的另一家公司
荷兰贸易公司,原名Nederlandsche Handel-Maatschappij,简称NHM,于1824年3月29日在威廉一世倡议下成立。其初衷是振兴荷兰对外贸易,既拓展既有渠道,也开辟新市场。1826年起,巴达维亚的Factorij分支协调东印度业务。
NHM后来得到“小公司”的绰号,与早先的荷兰东印度公司VOC相类比,但两者不是同一法人连续经营。NHM也早于1830年强制栽培制度的推行;公司是参与该制度的商业机构,而非制度本身。
出口销售在强制栽培链条中的位置
强制栽培下,爪哇农民按殖民当局要求生产适合欧洲市场的作物,并按规定价格交付。NHM受托安排运输,在荷兰出售产品,盈余进入殖民财政并最终有益于荷兰国库。它连接了殖民地生产和欧洲销售,却不是直接承担所有村庄行政工作的政府机关。
国家、村庄和私人加工商之间也有明确区别。以糖业为例,殖民政府组织甘蔗种植和劳动力,向私人承包商提供启动资金,由后者加工。博斯马据此反对把整个时期写成排除私人企业的封闭官营垄断:行政强制与私人经营在实践中相互配合,而不是彼此替代。
金融职能逐渐成为中心
NHM在贸易之外还提供资本和信贷,既资助荷兰工业,也参与海外种植企业。随着殖民贸易政策调整和强制栽培逐步退出,原有受保护的经营模式受到压力,公司转向更广泛的金融服务。
1874年解除票据、证券交易限制后,巴达维亚分支于1882年开展信贷、定期存款和证券委托等业务,1902年又在荷兰本土开展银行业务。这个过程并非把名称中的“贸易”突然改成“银行”,而是商业网络、客户关系与融资活动长期演变的结果。
参考:[1]
1964年的合并与法律延续
1964年,NHM与特文特银行合并组成荷兰通用银行ABN。国家档案馆以10月3日章程名称变更及协议落实为档案划分的重要界点,同时特别说明,公司并未简单清算消失,而是在新名称下继续运作,许多旧案卷也作为ABN业务继续积累。
因此,1824—1964年适合界定NHM这一历史名称和组织阶段,却不意味着所有业务都在1964年中断。研究其转型,既要追踪贸易和银行职能的变化,也要辨认公司延续、合并和殖民制度变化各自不同的时间线。
参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