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保险制度与研究经费

1911年英国《国民保险法》为结核病等医学问题的研究设置经费。医学研究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1913年成立,组织本机构研究计划,也支持大学、医院及其他研究人员,研究范围逐渐超出结核病。

参考:[1]

理事会的形成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行政调整引出医学研究机构与卫生部门关系的讨论。1920年4月1日的皇家特许确立医学研究理事会法人;其成员和主要职能承接原委员会,同时能够拥有财产并自行组织研究工作。

参考:[1] [2]

研究所、单位和人才培养

MRC通过研究所、专门研究单位、项目资助和人才培养支持科学工作。其早期中央研究所于1920年开设,后来成为国家医学研究所;1962年建成的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则汇集了剑桥若干受MRC支持的研究组。

参考:[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