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慕大到盐场
玛丽·普林斯(Mary Prince,约1788年生,卒年不详)是出生于百慕大的黑人女性,曾在百慕大、特克斯群岛和安提瓜遭受奴役。她向英国读者讲述亲历的家庭离散、强迫劳动和身体暴力,1831年出版的口述自传由此成为废奴论争中的重要证言。
据她回忆,母亲从事家务劳动,父亲是受奴役的锯木工。她幼年曾与母亲、兄弟姐妹共同生活,后来与两个妹妹分别被拍卖,分属不同主人。她做过看护儿童、洗衣、烹饪、挤奶等工作,遭殴打后曾逃往母亲所在处,在岩洞中躲藏,最终仍被送回。
在特克斯群岛盐场,她长时间站在盐水中劳动,腿脚生疮,仍须搬运盐、清洗工具,有时彻夜装船。她也叙述老年、伤残及女性奴隶遭受的虐待,个人经历因而同时呈现了一个由强制劳动维持的盐业社会。
婚姻与赎身的努力
为逃离原主人的虐待,普林斯主动要求随约翰·伍德前往安提瓜,后来被伍德买下。更换主人并未带来自由:疾病与风湿疼痛妨碍劳动时,她仍面对责骂、惩罚和继续工作的要求。
她利用主人不在家的时间替人洗衣,向船长出售咖啡、薯类等物品,积蓄赎身费用,并寻找愿意出资相助的人,但伍德拒绝出售她的自由。在摩拉维亚教会,她学习阅读,结识已赎身的木匠、制桶匠丹尼尔·詹姆斯;两人于1826年圣诞节前后举行婚礼。她在自述中记载,婚姻激怒了主人,也使丈夫直接面对她所受的虐待。
参考:[1]
伦敦的自由与无法团聚的处境
1828年,普林斯随伍德一家来到伦敦。她原盼疾病得到治疗,并能回到丈夫身边,却继续被要求承担繁重洗衣劳动。在多次遭驱逐威胁后,她离开伍德家,向摩拉维亚传教机构寻求帮助,又得到贫困的马什夫妇照顾,随后寻找有偿工作。
她在英国可以离开主人,却未取得在安提瓜获承认的自由身份;返回丈夫身边仍意味着再次受奴役。反奴隶制协会人士为她寻求法律援助,并尝试与伍德交涉。1829年的议会请愿也未解决这一困境。后来她受雇于托马斯·普林格一家,在自由劳动与夫妻分离之间生活。
自述的出版与争论
提出记录自身经历的,是普林斯本人。苏珊娜·斯特里克兰听取并写下口述,普林格整理文字、添加说明。普林格在1831年序言中声称保留重要事实,仅删改重复及语法问题;这也表明现存文本经过编辑,并非未经整理的逐字记录。他明确表示以私人身份出版,反奴隶制协会不为书中陈述承担责任,售书收益归普林斯。
自传直接反驳奴隶安于现状的说法,把自由与获得报酬、拒绝虐待、选择雇主和维持家庭联系起来。作品当年印行三版,也遭奴隶制支持者攻击。1833年,围绕出版物的诽谤诉讼使普林斯出庭作证,争执涉及叙述真实性、编辑者及她的个人品行。现有资料未能确定她此后的去向或死亡时间;她是否最终返回安提瓜与丈夫团聚,同样没有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