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身份与多层特权
三等级通常指第一等级教士、第二等级贵族,以及不属于这两者的第三等级。等级影响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公共权利,但日常秩序还由城市、职业团体、官职及地方权利共同构成。某些第三等级成员或社团也享有特许权,特权并非只以贵族身份为唯一来源。
这些权利常通过继承延续,也可能经买卖或与王权交涉而取得。制度限制了社会流动,却未完全阻断它。法律身份与财产状况因此既相互联系,又不是一套可以直接互换的分类。
参考:[1]
同一等级内部的差异
第三等级既包括城市中较富裕的人和作坊师傅,也包括帮工、农户和乡村日工。农民内部又有自耕者、租佃者、分成佃农及依赖工资的人。拥有相同等级身份,并不表示收入、劳动关系或生活保障相同。
教士内部的地位差异,也反映在1789年的选举资格上:拥有圣俸者享有直接选举权,部分不居住在城市、没有圣俸的教士也获准直接参与。贵族内部同样并非只有维护一切旧权利的立场。诺阿耶子爵与艾吉永公爵在8月4日提出让步方案,把公共负担平等与不同类型权利的处理相联系。
代表名额与表决单位
三级会议使等级划分具有具体政治意义。1789年召集会议时,第三等级最终取得与教士和贵族合计相等的代表名额;但若仍由每个等级整体投一票,人数增加并不自动转化为同等的表决力量。按等级表决还是按代表人头表决,因而成为制度危机的一部分。
各等级的选举程序也不同。贵族选举采取直接方式;第三等级的选民须年满25岁、具法国或归化身份、在当地有住所并列入税册,代表则经两至四级程序产生。第三等级作为政治类别的扩大,与每位居民平等直接投票并非同一制度。
反特权的图像与政治选择
1789年的讽刺画把第三等级画成背负教士与贵族的农民。卡纳瓦莱博物馆所藏的一幅作品,特意让两个特权等级身着宫廷服装,并把盐税、徭役、什一税等负担写在农民的纸条上。画面集中表达负担不公,却不是全部教士、贵族与平民生活状况的统计画像。领主也可能是教士或取得领主权的非贵族,并不都与贵族身份重合。
8月4日的发言显示,反特权并非一种没有分歧的主张。诺阿耶提出无偿取消人身性负担,同时允许赎买其他权利;艾吉永强调领主权具有财产性质,主张支付补偿。这些区别说明,当时政治争论同时涉及身份平等、乡村安定和财产权,而不只是三个等级之间整齐一致的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