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上的渔场与交换中心
塞里洛瀑布又称Wy-am,位于哥伦比亚河中游、达尔斯城以东约十二英里处,曾是区域性原住民渔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南岸的塞里洛村关系密切,但瀑布、聚落及更广阔的捕鱼区域并不是同一个地理对象。1957年水库蓄水后,瀑布被淹没。
急流和岩石通道阻缓逆流而上的鲑鱼,为捕鱼提供了有利地点。瀑布附近有延续数千年的居住与交换活动,连接沿岸的奇努克语族社群与内陆萨哈普廷语社群。鱼类、贝壳、黑曜石、兽皮等物品沿远距离网络流动;季节性来访者使这里兼具市场、会聚场所和礼仪空间的性质。
捕鱼不是无主资源的争抢
人们在岩岸或架向河流的木台上使用长柄抄网,也捕取七鳃鳗、鲟鱼等。捕鱼点的使用权常经亲属关系传承,并非任何人都能任意占用。处理和保存鱼获同样重要,历史上的劳动分工通常由男子捕鱼、女子清理和晾晒。
部落间鱼类委员会所保存的叙述,把捕鱼季与首鲑仪式联系起来:长老和首领规定开始时间,捕鱼者遵守白天作业等规则,并向长者及缺少捕鱼劳力的家庭分配鱼获。马瑟尼在1950年代留下的现场笔记还记载,捕鱼位置争执由部落议事机构及塞里洛捕鱼委员会处理,渔民在危险的平台上系安全绳。
迁居保留地与保留捕鱼权
美国向哥伦比亚高原扩张后,土地割让和保留地制度改变了河边居民的活动条件。1855年雅卡马条约把土地割让、保留地划定和捕鱼安排列为不同条款;第三条除保障保留地水域的专有捕鱼权外,还保留在惯常捕鱼地点捕鱼及搭建临时鱼类加工设施的权利。条约规定经美国总统与参议院批准后才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签署与生效并非同一步骤。
因此,迁入远离河流的保留地,并不等于放弃河上的传统捕鱼场所。不过,私人占地、政府限制以及非原住民商业捕捞不断压缩实际活动空间。鱼轮既争夺有效捕鱼位置,也在鱼群抵达原住民渔场前大量截取鱼类,条约承诺与河上生活之间长期存在张力。
被淹没的地点与延续的权利
1957年3月10日,达尔斯坝蓄水淹没塞里洛瀑布及村落的一部分,急流渔场变成水库水面。依赖特定岩石、流速与木台位置的抄网捕鱼由此中断,捕鱼者逐步转向库区定置渔网等方式。改变的不只是捕捞工具,还有聚集、交易和传授技艺的空间。
联邦政府向雅卡马、乌马蒂拉、沃姆斯普林斯和内兹珀斯等部落支付补偿,但对被淹捕鱼地点及通行利益的补偿,与买断全部条约捕鱼权不同。部落捕鱼仍然延续,失去瀑布却无法单靠鱼获价格衡量。部落间鱼类委员会保存的照片和亲历者回忆中,瀑布的声音、平台上的劳动与失去家园的悲痛,共同构成这个地点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