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岸城市进入政治
比比·蒂蒂·穆罕默德(Bibi Titi Mohammed,亦拼作 Mohamed,1926—2000)出生于达累斯萨拉姆的穆斯林家庭,成长于英国统治下的坦噶尼喀。她受过初等教育,随后因家庭与社会规范而受到出行限制。进入政治以前,她参加城市歌舞社团;这些团体除演出外,也承担婚丧与宗教节庆中的互助事务。
她的政治基础因此不限于正式学校或党部。社团里以斯瓦希里语交往的妇女来自不同族群,日常合作积累的信任,为后来的跨族群动员提供了现成联系。
把妇女网络转为独立运动力量
1955年,她出任坦噶尼喀非洲民族联盟(TANU,坦盟)妇女部门领导。她联络歌舞社团负责人,挨户劝说妇女入党,并逐渐成为公开演说者。她以母亲的生育与养育贡献说明妇女具有政治力量,把参与独立斗争同女性在家庭中的经验联系起来。
这种动员由她、地方社团成员及坦盟组织共同完成,并非尼雷尔向妇女单向灌输政治意识。合作中也存在性别限制:据她后来接受访谈的回忆,党内人士曾要求丈夫书面同意她担任妇女领导。她此后在各地从事妇女动员,并成为妇女联合组织 Umoja wa Wanawake wa Tanzania(UWT)的首任主席。
独立后的政治分歧
她与执政党的关系在1960年代后期发生变化。1967年《阿鲁沙宣言》及领导人守则限制党政领导人的私人经济活动,她辞去UWT领导职务和坦盟中央委员会职务。辞职时公布的理由是背痛;她在1980年代的访谈中则强调,自己不满政策制定仓促且缺乏民主讨论。不同场合的解释保留了政治分歧与个人公开表态之间的距离。
1969年10月,她在针对反政府密谋的拘捕行动中被捕,1970年受审。1971年1月30日,她与数名共同被告被判叛国及共谋罪成立,获终身监禁。此案不是发生在逮捕当年的即时判决,而是经过数月公开审理。
上诉、获释与历史位置
东非上诉法院质疑控方关键证人的证据,并分别处理各被告的上诉。穆罕默德的一项定罪被撤销,另外两项仍获维持。国际特赦组织当时的年度报告记载,她于1972年2月因健康原因获释;获释与全部指控获判无罪并不相同。
她晚年健康欠佳,2000年在南非去世。她的生涯同时呈现了两种历史经验:妇女通过自身社团成为反殖民政治的参与者,而独立运动中的领导地位并不能保证在新国家内持续拥有政治影响力。她的成就属于具体的组织、演说和联络工作,也与共同参与这些工作的广大妇女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