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种族分类组织教育

班图教育制度是南非种族隔离时期针对被当局划为非洲人群体的教育行政与资源分配体系,不是非洲语言教学的泛称,也不只是1953年一部法律的名称。它把学校控制、经费、教师管理和课程安排结合起来,与白人及其他被分别分类的人群的教育相区隔。

1953年《班图教育法》把原属省级政府的相关教育权力移交联邦政府,由原住民事务部门负责。其教育定义不包括法律另行规定的高等教育。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受到登记、补助及人员管理规则约束,非政府学校未登记而办学可遭处罚。

参考:[1]

财政权如何转化为学校控制

部长可以建立或关闭公立班图学校,也可向社区学校或获认可学校提供补助,并暂停、削减或撤回资助。学校是否继续获得经费,由此与接受国家管理紧密相连;教会学校原有的办学空间受到挤压。

黑人教育经费与非洲人直接税收入相联系,形成与一般国家支出分离的财政安排。20世纪60年代后期,支出和入学人数有所增长,但这种扩张没有消除教室拥挤、教师不足和设施差距。南非历史在线所汇总的全国师生比例,由1955年的每名教师46名学生升至1967年的58名,显示入学扩大与教学资源充足不是一回事。

参考:[1] [2]

课程、语言与学生经验

1953年法律授权当局规定公立班图学校的课程、考试和教学语言。到20世纪70年代,要求中学阶段按英语和阿非利卡语分配授课科目的政策,成为行政命令进入日常课堂的突出实例。争议不仅关乎学习一门语言,而是学生能否听懂学科教学,以及谁有权决定授课方式。

滕比萨学生迈克尔·菲戈·马德拉拉在后来的口述访问中,回忆1973年用阿非利卡语上农业课时,学生难以理解和回答基本概念。南非历史档案馆把这类课堂经验与黑人意识运动、1976年索韦托及邻近城镇的抗议联系起来。口述材料说明当事人的经验和记忆,不能单独用来推算全国每所学校的执行情况。

参考:[1] [3]

更名、制度延续与民主转型

1979年《教育与培训法》由教育与培训部门管理黑人教育,并以种族登记法的分类界定对象。该法自1980年1月1日起实施,废止1953年法律,却保留了与新法不冲突的既有规章和有关权利义务。因此,旧法被替换不等于种族隔离教育已经终止。

新法同时规定低年级母语教学原则,并在以后阶段考虑家长对授课语言的意愿,显示政策并非从1953年至末期完全不变。民主转型后的1996年《南非学校法》则以统一学校组织、治理和资助制度为目标,要求公立学校招生不得不公平歧视。它在法律原则上否定种族分隔体系;法律目标与既有资源差距的实际消除仍须区分。

参考:[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