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帝国议会中提出的信仰陈述

1530年,查理五世召开奥格斯堡帝国议会,希望处理帝国内部的宗教分裂,也面对奥斯曼战争带来的压力。支持宗教改革的诸侯和城市提交了一份信仰陈述。梅兰希顿是主要起草者;路德当时留在科堡,通过书信参与商议。6月25日,德文文本在皇帝面前宣读。

序言把提交者的立场放在共同商议、消除分歧和维护基督教团结的框架内。它没有把改革者的全部主张逐一写入,而是选择能够向帝国政治共同体说明的信仰与教会实践。文本的措辞因此兼具教义说明与寻求协调的目的。

参考:[1] [2] [3]

二十八条如何组织信仰与实践

信纲分为二十八条,前二十一条陈述信仰,后七条说明改革者所纠正的教会弊端。开篇接受三位一体等传统教义;第四条强调,人凭借基督、因信而蒙恩称义,而非以自身功绩取得救恩。第六条随即说明,信仰应产生善行,只是善行不能成为赚取称义的功劳。

教会被描述为宣讲福音、施行圣礼的共同体。第十条仍肯定圣餐中基督身体和血的真实临在,显示改革阵营内部并没有消除圣餐分歧。实践部分解释平信徒领受圣餐饼与酒、教士婚姻等问题;第二十四条明确说弥撒并未被废除,并说明礼仪语言与教导信众的安排。

参考:[1] [2]

回应、修订与认信身份

天主教方面在同年提出《驳议》,改革者则由梅兰希顿撰写《奥格斯堡信纲辩护论》回应。寻求协调并未使会议达成宗教和解。1531年,支持改革的诸侯和城市建立施马尔卡尔登联盟,宗教立场与帝国内的政治防卫逐渐结合。

梅兰希顿后来继续调整文本,1540年的修订本通常称为Variata。初版与修订本的区别在后来的教会争论中也具有意义。“奥格斯堡信纲的信奉者”逐渐成为辨识相关诸侯、城市与教会的称呼,作品由一次会议的陈述发展为持续使用的认信依据。

参考:[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