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人民党政治家

阿卜杜勒·哈菲兹·皮尔扎达的英文姓名常写为Abdul Hafeez Pirzada,也见Abdul Hafiz Pirzada。他以律师身份进入公共生活,是巴基斯坦人民党创党成员,与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关系密切,并在人民党执政时期担任法律部长。

他同时具有议员、部长和执业律师身份。这些身份各有权限:部长负责提出政策并答复议会,委员会主席组织草拟与审议,而宪法能否通过最终仍取决于国民议会的表决。后人将其称作宪法的主要起草者,是对其突出作用的概括,并不表示他独自制定了全部条文。

参考:[1] [3]

接任宪法委员会主席

1972年10月9日,米安·马哈茂德·阿里·卡苏里离任宪法委员会主席后,皮尔扎达获一致选举接任。10月,各议会党派与团体领导人参加布托召集的会谈,20日形成宪法协议;仍有异议的部分附有不同意见记录。皮尔扎达主持的工作因此建立在党派协商和委员会共同审议之上。

1972年12月31日,他向国民议会提交宪法草案。法案于1973年2月2日正式提出,2月17日起进入辩论,历经34次会议。参议院保存的委员会名单列有不同地区、不同政治立场的成员,使制宪工作的集体构成可被具体辨认。

参考:[1]

争取反对派参与表决

1973年3月,反对派因基本权利、总理权限、司法机关、参议院及紧急状态等争执抵制议事。马哈布布·侯赛因的研究据当时记录说明,4月10日上午,皮尔扎达先与反对派领导人会谈,布托随后参与;当日下午反对派返回会场,皮尔扎达提出促成妥协的七项修正。

这次表决没有反对票,却不宜写成所有议员一律赞成。侯赛因记录125票赞成及3人弃权,参议院纪念出版物同样记载125票通过。4月12日总统确认宪法,8月14日施行。皮尔扎达又动议让制宪议员签署原件并存入国家博物馆,将议会形成的文本保存为共同政治记录。

参考:[1] [2]

皮尔扎达晚年为正义运动党代理2013年选举争议案。他于2015年9月1日在英国雷丁的皇家伯克郡医院去世。法律职业构成了他在制宪工作之外持续的公共活动。

法律界悼文着重强调其对1973年宪法的起草贡献;研究制宪过程时,则须把这种纪念性评价与具体制度过程并置。他的个人作用最清楚地体现于主持草拟、处理修正和协助达成表决妥协,而宪法所代表的联邦与议会安排,是执政党、反对派及立法机关共同作用的结果。

参考:[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