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的成立会议
1903年11月14日(公历),美国全国妇女工会联盟(National Women’s Trade Union League of America)在波士顿法尼尔大厅成立。当时美国劳工联合会(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正在当地召开年会,支持组织女工的人士借机聚集。零售店员工会负责人约翰·奥布赖恩(John O’Brien)主持会议,成衣、肉类加工、鞋业、纺织等行业的工会人士参加。雷塔·蔡尔德·多尔(Rheta Childe Dorr)1910年的叙述笼统称联盟成立于纽约,与亨利明确记录的波士顿成立会议地点不同。
约在1902年,威廉·英格利希·沃林(William English Walling)注意到英国妇女工会联盟的工作,并向美国同道介绍。波士顿装订工玛丽·肯尼·奥沙利文(Mary Kenney O’Sullivan)支持建立类似团体。成立会议选出玛丽·莫顿·基休(Mary Morton Kehew)为主席、简·亚当斯(Jane Addams)为副主席,奥沙利文为秘书。女工组织经验与社会改良者的联系由此汇合。
工会妇女与外部盟友
首份章程标明于同年11月17—19日在波士顿通过,目标是帮助领取工资的妇女组织工会。支持已有妇女会员的工会、愿意协助成立新工会的人,无论男女,都可以申请加入。联盟由此容纳工会会员,也接纳并非工资劳动者的支持者。
章程规定执行委员会由四名主要负责人和另外五名委员组成,其中多数必须是现任或曾任、资格良好的女性工会会员,少数由积极支持工会事业的人担任。年会尽可能与美国劳工联合会年会同地同期举行;会费每年一美元,预先缴纳。这些条款把女工在组织内的地位和与既有劳工运动的合作写入制度。
地方分会与日常经费
1904年,芝加哥、纽约和波士顿分别在1月、3月和6月成立分会。最初几年,联盟花费大量时间让工会与女工认识自己,并逐渐建立办公室和现场组织工作。不同职业的代表参加组织委员会,交换处境、集中援助某一行业,或筹划劳动立法。地方分会还举行由女工处理事务的月会,在人手和经费允许时安排讲座、课程与娱乐。
经费来自多个渠道。除会员缴费外,全国联盟得到美国劳工联合会、若干跨地区行业工会以及州和城市劳工组织的资助;外部盟友也提供财力与社会联系。爱丽丝·亨利(Alice Henry)在1915年的叙述中肯定这种扶助,同时提出一个限制:组织不能永久靠自身以外的资源维持。吸收支持者与发展女工自己的组织力量,是同时推进的两件事。
罢工中的募款与支援
1909—1910年纽约女衬衫工人的罢工,使联盟的合作网络进入大规模行动。1909年11月22日,联盟与女衬衫工人工会第25分会共同召集库珀联盟集会,讨论工人的要求。随后,纽约联盟秘书海伦·马罗特(Helen Marot)组织支援工作,协助登记加入工会的工人,并与愿意接受条件的厂商办理协议。
联盟成员陪同女工纠察,也把她们的经历介绍给其他妇女团体。雷塔·蔡尔德·多尔(Rheta Childe Dorr)的1910年记述称,安妮·摩根(Anne Morgan)等人召集殖民地俱乐部成员听取罢工者陈述,数分钟内募集一千三百多美元。这里的募款是具体罢工的援助,工人还需要谈判、法律支持和持续组织。
合作如何持续
这些经历之后,联盟逐渐确定参加罢工援助的条件。亨利记载,地方分会只介入涉及妇女的罢工,须先受到正式邀请,并以两名联盟代表能够参加罢工工会的执行会议为条件。主要工作包括争取舆论支持、协助纠察、关注法庭上的公平待遇、筹款,以及帮助尚未组织起来的工人建立工会。
分会与城市劳工组织的联系也有不同形式:波士顿、纽约和芝加哥由联盟自己的代表出席,圣路易斯则通过同时属于装订或鞋业等工会的成员参加。联盟既向女工提供跨行业的会面和支援场所,也必须在已有工会体系中协商自己的位置。它在1903年建立的组织框架,正是在此后的地方工作与劳资冲突中逐步落实。
参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