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疾病调查转向长期随访

公历1932年后期,美国公共卫生署在亚拉巴马州梅肯县开展后来被称为图斯基吉梅毒研究的项目。原始研究组包括399名已有梅毒的黑人男性,另选201名经当时检查判断没有梅毒的男性作为对照。研究者观察既有感染的病程,并非给这批受试者接种梅毒。

当地此前参加过公共卫生署、朱利叶斯·罗森沃尔德基金及州、地方卫生部门合作的性病防治调查。1932年10月的往来信件曾把新项目描述为短期观察;1973年调查组却未找到最初的书面研究方案。到1936年发表早期报告时,它已经成为延续多年的随访,以疾病发展、寿命和尸检结果作为研究材料。

参考:[1]

检查和论文中的研究对象

研究通过多次集中检查积累资料。1956年发表的一篇临床论文回顾,1932年的胸部X线片被用作此后比较的基线;心电图起初只用于部分患者,到1938年成为常规检查。研究者还结合体检、血清检验和神经系统检查,比较梅毒组与对照组的身体变化。

这篇论文希望把生前记录与死后解剖相互对照,并认为最终分析仍须等待更多受试者走完一生。医学观察由此围绕研究者的问题组织起来。1973年调查报告则指出,缺少明确方案、评估标准不够统一,以及组别变动等问题,使长期研究的科学可靠性也受到质疑。

参考:[2] [1]

治疗机会与知情同意

受试者愿意来检查,不等于已经理解并同意承担研究风险。1973年调查组没有发现他们得到充分说明并作出知情同意的证据。研究的性质、风险和治疗选择没有成为由受试者参与决定的事项。

为了维持观察,公共卫生机构还干预了治疗机会。调查报告依据1941—1942年的通信记载,地方征兵机关收到一份256名45岁以下男子的名单,并被要求把他们排除在需要治疗的征兵对象名单之外;相关往来信件显示,征兵机关同意这一安排,以便研究继续。

青霉素的应用扩大后,不提供梅毒治疗的政策仍被维持。调查组在1973年结论中认定,最迟到1953年就应向受试者提供青霉素治疗。另一方面,一些男子曾在研究以外就医,接受过重金属药物或抗生素,剂量与目的各不相同;“未治疗”这一项目名称并不准确描述每个人四十年间的全部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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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复核与1972年新闻曝光

1969年2月6日,美国公共卫生署召集的医学咨询会议讨论是否结束研究,结果仍建议继续,除非出现活动性疾病,否则不予治疗。1973年调查报告批评,这次三个多小时的会议主要由医学界人士参与,没有充分纳入法律及其他领域的意见。

公开转折来自新闻报道。据美联社2022年对当事记者的回访,曾在公共卫生署工作的彼得·巴克斯顿(Peter Buxtun)提出异议,并把材料交给记者伊迪丝·莱德勒;莱德勒于1972年把线索转交同事琼·赫勒。赫勒查阅医学论文、联系官方核实,报道于7月25日登上《华盛顿星报》,随后也登上了《纽约时报》头版。

新闻报道把政府长期观察患者、没有向他们提供有效梅毒治疗的问题带到广大读者面前。研究早已在医学刊物发表多篇论文,1972年的变化是这些做法成为公共问责的新闻,而不是研究材料第一次出现于印刷品。

参考:[1] [3]

建议终止与正式决定

美国卫生、教育与福利部成立的特别咨询组于1972年10月25日提出初步建议,要求立即终止研究,并由未曾参与项目的专业人员评估幸存者健康、安排所需照护。建议还要求向受试者说明情况,协助他们联系自己选择的医生,并保护隐私。

11月16日,负责卫生事务的助理部长梅林·K.杜瓦尔(Merlin K. DuVal)在致疾病控制中心主任的备忘录中决定终止这项“未治疗梅毒”研究,并表示将另行告知收尾阶段为其余参与者提供适当医疗的必要措施。新闻曝光、咨询组建议和行政终止分别发生在7月、10月与11月。

1973年4月28日转呈的最终报告,又对研究起点、青霉素可用后的延续以及人体研究保护制度作出检讨。研究的结束没有消除幸存者的医疗需要,后续照护仍是政府必须处理的问题。

参考:[1] [4]

责任遍及研究网络

研究的日常运作涉及联邦、州和县的卫生部门,也有图斯基吉学院及当地医院合作。公共卫生护士尤妮丝·里弗斯(Eunice Rivers)是长期工作人员,但并非唯一参与的女性。罗伯特·M.怀特在2023年研究中核对论文作者与岗位,指出还有统计、行政和医学人员参与,反对把复杂的机构责任集中到一名黑人护士身上。

1973年最终报告把问题进一步指向研究保护制度:当时不同部门和研究类型的规则并不统一,同意程序容易只剩形式,项目获准后的持续审查也不足。报告建议扩大公众与其他专业人员的参与,改进事前和持续审查,并建立更有独立性的监督机制。这些是报告提出的改革方向,而非在研究终止当天已经完成的制度变化。

参考:[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