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臭进入议事厅
公历1858年6月11日,英国下院议员约翰·布雷迪(John Brady)抱怨,泰晤士河的气味使委员会会议室和图书馆难以使用,要求采取措施。工程首席专员约翰·曼纳斯勋爵(Lord John Manners)答复,河流状况并不在他的管辖和控制之内。一个已经影响议会日常工作的卫生问题,首先显露出权责分散的困难。
6月25日,巴克卢公爵沃尔特·斯科特(Walter Scott)在上院把注意力转向河岸居民。他说,自己虽住在河边,却可以搬走;许多贫穷住户既无钱迁居,也没有宽敞房屋让他们关窗避臭。风向改变,只会使兰贝斯、萨瑟克与对岸轮流受扰。气味并不只围绕议会建筑,也影响了居民能否留在家中的日常选择。
排水改善为何加重河流负担
在公爵的叙述中,人口和房屋增加扩大了排水范围,各处污水却继续流入泰晤士河。上游城区排水条件改善,未能同时解决河流承受的污物;当季格外干燥,雨水稀释减少,又加剧了不便。煮肥皂、熬骨和制陶等行业的废物也流进河中。生活污水、工业废物与少雨天气在这场讨论中被并列为问题来源。
如何判断危险,同样影响政治反应。公爵担忧炎热季节若发生疫病,河流恶臭会使后果严重,但又明确说自己并非断言疫病必将出现。7月15日财政大臣本杰明·迪斯雷利(Benjamin Disraeli)也以全城对疫病的忧惧说明立法的迫切性。这些发言记录的是当时的恐惧及解释方式。
谁筹款,谁承担责任
迪斯雷利提出,改善河流应主要使用伦敦地方资源。大都会工程委员会(Metropolitan Board of Works)承担重要任务,却缺少与任务相称的筹资条件:逐年征收的地方税,难以单独作为大额长期借款的可靠基础。政府的选择是增强这个现有机构,而不是另设一个包办工程的中央机关。
他向下院说明的方案,以约三百万英镑为工程规模,设置专用于主排水及净化河流的地方税,按每英镑不超过三便士、征收四十年计算。预计每年约十四万英镑的收入,用来支付利息并积累偿债基金。政府拟为不超过三百万英镑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提供担保,利率不超过百分之四,相关财务运作受财政部监督。
这种安排把立即筹得工程资本与长期偿债联系起来。迪斯雷利强调,政府担保不等于先从全国税款中拨出同额工程费;委员会可以凭担保发行债券,向资本持有者融资。
参考:[3]
工程权限与出水口争议
资金之外,政府还拟撤除部分须由工程首席专员或议会批准的限制,让委员会承担选择和施工的责任。曼纳斯把这解释为出资者应有决定工程的自由,并认为政府与下院不宜替代专业人员确定具体排污口。
不过,把污水移出中心城区并不等于争论已经结束。曼纳斯承认,调查尚不能确定在哪个排放点,污水才肯定不会随潮水回到伦敦。他在介绍方案时谈到按出水口位置设置不同期限的除臭要求,也说明委员会将获准在大工程生效以前采取临时缓解措施。长期截流工程与眼前的气味处置,是同时面对的两项工作。
参考:[3]
1858年的决策与其后的施工
7月15日,法案获准提出并完成一读;8月2日,上院记录将《大都会地方管理法修正案》列入获得御准的法案清单。迪斯雷利介绍方案时曾提出到1863年底完成工程,那是当时的计划期限。
工程师约瑟夫·威廉·巴扎尔杰特(Joseph William Bazalgette)的排水设计早于这次夏季危机。托马斯·哈德森·比尔(Thomas Hudson Beare)在1901年传记中记述,方案于1856年提交政府,经过审查与修改;1858年权限问题改变以后,详细设计和首批合同才继续推进。他记述威尔士亲王于1865年主持启用仪式,又把全部工程完成记在1875年。恶臭危机推动的融资和权限选择,与多年铺设施工及分阶段启用,应放在各自的时间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