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把住房调查变成地方职责
公历1919年7月31日,英国《住房、城镇规划等法》获御准。这部由克里斯托弗·艾迪生(Christopher Addison)推动的法律,通常称为艾迪生法。其适用范围为英格兰和威尔士;第五十一条明确排除苏格兰和爱尔兰。此后数年,地方当局把建房方案逐步变成住宅,中央补助、施工组织与租户收入共同影响了各地进展。
第一条要求地方当局调查工人阶级的住房需求,在法律通过后三个月内提交方案。报送内容包括拟建房屋的数量和种类、购地规模与地点、每英亩平均住宅数以及实施时间。中央机关可以要求修改不足的方案,批准后的方案对地方当局有约束力。地方未履行义务时,法律还允许由郡议会或中央机关接手。
补贴亏损,仍须筹集建造资金
第七条把国家补助与经批准的建房计划相连。对于地方建房方案,补助以预计年度亏损为基础,扣除不超过当地每英镑应税价值征收一便士地方税所得的金额。这为地方承担的年度亏损设下界限,但补贴仍附带条件:建造、管理不够节约,或未收取足够租金,都可能导致补助减少。
方案最终获准以前,地方当局还须呈报总成本及预期租金。中央补贴年度亏损,并没有免去地方筹集建设本金的工作。1919年11月,已任卫生大臣的艾迪生在下议院解释,有些城镇长期向居民筹措市政资金,借款顺利,另一些则困难重重。政府正拟订新的市政投资办法,并准备协助地方开展筹款宣传。
计划增加,工地仍在等待人手
截至11月21日,艾迪生称,约一千八百个地方当局中已有一千二百七十个提交住房方案。他同时承认实际施工进展还很有限:测量土地、敷设道路、制定合同与组织人手,都需要时间。卫生部门编制住宅样式、街道施工规范和合同范本,又试验新材料与新工法。
劳动力并未自动流向市政住宅。维修、商店扩建及其他工程给承建商提供了更有利的业务,部分地方收不到投标,部分则因报价过高而停顿。纽卡斯尔的做法是利用已有四种住宅类型的图纸和一百一十九所房屋的报价,由当地建筑商联合承诺扩大到一千所,并以次年6月为目标;这仍是扩建安排,而非当时已经落成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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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法与迟到的试验结果
替代材料为缺砖、缺熟练工的困境提供了另一条路径,却也需要验证。建筑材料研究委员会在1918年3月和6月先后获准研究无木材楼板、薄墙稳定性、混凝土与砖墙的传热、透气和凝露等问题。相关试验既涉及结构承载,也涉及住户的保暖与防潮。
这些研究没有按建房计划所需的速度完成。卫生部在1920年5月仍抱怨收不到成果;7月,墙体研究的首批结果才刊于该部的《住房》刊物。到这时,许多大型市政当局已经与使用新工法、新材料的企业签了合同,施工决策与系统试验并未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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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物浦:从承包转向直接雇工
利物浦在1919年前后从旧城区原地重建转向郊区开发。住房主管巴杰(F. E. Badger)推动直接雇工试验,先安排一百所,后参照伯明翰扩大到五百所;拉克希尔及沃尔顿—克拉布穆尔这批房屋至1922年全部建成。
当地并不照搬中央户型:住房委员会认为楼下浴室不如本市设计,拒绝采用。直接雇工也使市府能在承包商不愿投标时维持施工,并检查成本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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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宅的租户与负担
利物浦初期优先照顾本市有家属的退伍军人,但住宅每周总租费为十五先令十一便士至二十二先令六便士,不少贫困家庭难以负担。玛德琳·麦肯纳(Madeline McKenna)的租户卡片研究表明,入住者多为熟练工、文职人员及中下层中产家庭。
1920年12月,住房委员会准许两户平房租户向退伍军人分租一间房,其他分租仍须事先获准。租户协会于1923年2月递交约二千六百人签署的请愿,要求降低地方税负。3月市财政官报告减税达成协议,9月获卫生部认可,随后房租也获准下调。支付能力持续影响着新住宅中的居住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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