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筹办获准

1908年4月18日,即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十八日,清廷批准了农工商部筹办京师自来水、调员董理的奏请。《光绪朝上谕档》当天发给农工商部的文书,把这件奏折与派周学熙在丞参上行走的奏片一并记为奉旨依议。获准的是组织和筹办工程,城市的售水服务还要等待水厂、管道及经营制度建成。

这项事业采用官督商办的形式,由周学熙主持。筹建办法计划募集三百万银元,分为三十万股,每股十元;招股由天津的直隶官银号承办,股款尚未全部到位时先行垫款。政府监督、商人认股和金融机构周转资金,共同支撑了从奏请到施工的过程。

参考:[1] [4] [3]

居民原有的用水办法

筹办自来水之前,北京居民日常取水依赖井泉。井水有甜、苦之分,合口的水源在空间上分布不均。居住在水质较差街区的人家,往往需要向送水者买水;有的家庭分别存放甜水与苦水,或掺合使用,以控制花费。

送水业围绕井口和固定街巷展开。经营者把一定区域的送水生意看作可继承、出租或转让的权利,水夫再用车辆把水送到住户门前。清廷曾多次禁止把持水井、任意涨价,但这种经营关系延续下来。新公司进入的,因而是一个已有供水路线、客户和从业者的城市市场。

参考:[2]

把城郊水源接到城市

周学熙等人勘察京郊水道后,把孙河作为取水来源。农工商部所述方案,注意到来自北山的沙河和来自西山的清河在此汇流,并提出就河筑圩储水,留出应付旱期的余量。保证来水量,是筹建工作必须解决的问题。

水源选择也带来上游保护的要求。筹办者提出,应保护河岸、树木,禁止倾倒污物;对于拟建在清河上游的呢革厂,还要求防止生产废水回流河道。这些要求把居民饮水与城外工厂、河岸土地的使用联系起来,水务已经超出城内井口的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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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座水厂与街巷管网

工程以孙河和东直门两处水厂为主要节点。孙河端取水、沉淀和过滤,水泵再把处理过的水送向东直门;两地之间铺设两道输水管。东直门的清水池、机房和水塔承担继续处理、调蓄及加压输水的工作。天津德商瑞记洋行为工程供应机器、水管等器材。

进入城区后,干管沿东直门内大街、北新桥展开,再向东四、东单、崇文门以及前门、西单等方向分支。厂内的机械和水塔必须与路下的管线、街边的出水口相接,才能把城郊河水变成居民可购买的日常用水。

参考:[3] [6]

从赠水试用到日常售水

两年的筹备和施工之后,供水进入使用阶段。公司先在部分街段免费放水,让居民试用,又登广告解释水质。陈凯的研究把正式售水日期记为宣统二年二月初十,换算为公历是1910年3月20日。此前的赠水与这一天开始的营业,是建设完成后先后展开的经营步骤。

取得自来水有不同办法。住户可以安装专管、水表,把水引入院内;未装专管的住户则可以买水票,到公用龙头取水,或继续依靠送水者。公司还以一段时期的减价吸引用户。水从管道流出来以后,如何售票、收款、配送,同样决定它能否进入家庭。

参考:[4] [6]

管线延伸不等于家家接水

甘博(Sidney D. Gamble)与John Stewart Burgess合作的北京社会调查,主要在1918年9月至1919年12月进行。其供水一节记载,公司收费为每十加仑一枚铜元,约三千四百户接有专管,街道上另有四百二十处公共出水设施,多处由看守者放水并收取公司水票。这些数字描绘的是运营数年后的状况。

同一调查仍把井水列为北京主要水源,指出费用是重要原因。水夫通常以一枚铜元两桶的价格送井水,也有按月包供的办法。专管接户、公用龙头和传统送水并行,说明新设施改变了城市供水的组织方式,却没有立即消除家庭收入、居住位置与取水便利之间的差别。

参考:[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