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沼边的食物与住处

公元前七千纪,河南舞阳贾湖的居民在湖沼边生活。他们种植稻,饲养猪,也捕捞鱼类、采集水生植物和猎取野兽。房址、灰坑与墓地留在同一片聚落范围内,说明生活已围绕相对固定的住处展开。稻作没有立即取代其他食物来源,湿地提供的资源仍然很重要。聚落中发现不同用途的石器、骨器和陶器,居住空间与墓地的安排也保存了居民组织劳动和共同生活的痕迹。

参考:[1] [2]

骨笛、陶器与发酵饮料

贾湖出土的骨笛用鸟类长骨制作,管身钻孔并经过调整。陶器则承担储存、烹煮和饮用等用途。研究人员对陶器内残留物进行化学分析,识别出与稻、蜂蜜及水果有关的混合发酵饮料。音乐与饮料让村落生活多了一层可以观察的细节:居民有专门的手工知识,也会安排聚集与仪式。骨笛和陶罐都是日常材料,却需要经验、时间以及一代代的学习。

参考:[1] [2]

村落里的共同生活

墓葬中的随葬品和摆放方式并不完全相同,居民之间已经存在差别。部分龟甲上有刻划符号,但它们的用途仍须结合出土环境理解。贾湖没有留下可以连续阅读的文字,人的生活主要通过房屋、食物残留、工具与葬俗重建。定居带来共同使用空间的需要,手工业、音乐和仪式又让人们形成更密切的联系。房址与坑穴之间的重叠反映长期活动,随葬品中的骨器、石器和装饰品也记录了居民对身份和葬仪的不同安排。

参考:[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