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调整中的政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产生于1952年的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当时高等教育向专门学院集中,法律教育又面对司法机关改组、补充政法干部的需求。新校汇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有关法律、政治和社会学科的师生,但培养目标与原有各系已有明显区别。
1952年8月23日,筹备委员会成立,钱端升任主任委员,韩幽桐任副主任委员。筹办工作包括接收师生、协调校产和准备教学。青年助教陈光中被派赴上海接引新生,这些学生原先报考的是北大或清华的相关专业,入学时则需要转入新设的北京政法学院。
批准、上课与成立典礼
1952年9月16日,教育部提出成立北京政法学院的请示;9月27日,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复函同意。学院暂在北京大学沙滩旧址办学,经修缮宿舍、分配教室和桌椅,11月13日开始正式上课。11月24日举行成立典礼,12月1日《人民日报》的消息也以这一天记述学校正式成立。
钱端升在典礼时仍以筹备委员会主任身份主持相关工作,院长的正式任命到1953年1月14日才下达。学院领导和教学人员除原四校教师外,还包括从华北行政委员会、华北人民革命大学等单位调来的干部。筹备、授课、典礼和人事任命由此分别落实。
干部轮训与青年学生并行
初期学校按六个班管理学生。前三班为干部培训班,第四、第五班安置原四校在读青年学生,第六班为新录取学生。干部培训与青年学生分别采用一年、两年的学习安排,反映了尽快补充政法工作力量的要求。1954年开始的四年制本科,是随后调整培养制度的结果。
1952年的报纸列出的主要学习内容,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国家与法律基本理论、《共同纲领》和政法工作。陈光中回忆,课堂还涉及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以及婚姻法等内容,以集中学习专题的单元制展开。学校请校外专家和政法部门领导讲大课,由青年教师承担辅导。
辅导组逐步改为教研室
杨鹤皋当时既是学生,又被选入理论业务辅导组。他回忆,辅导组负责课程安排、讨论、辅导和考核;成员同学生一起听课,收集疑问,集体研究后再进行答疑。1953年9月,学校撤销这一集中办事的组织,分设马列主义经济建设问题、国家法律、理论政策等教研室,以及国文、俄文、体育组。
这些安排把师资培养与教学研究连在一起。与此同时,原四校教授的专业知识并未都能直接进入课堂。陈光中指出,不少被视为旧法学背景的教师主要参加学习和思想改造。新学校既继承人员和图书,也按当时政治要求重新规定知识内容与教师的工作。
从共用沙滩到独立校舍
学院最初与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学院共用沙滩校区。行政部门协商原有财产分配,一部分房屋归学院专用,广场、浴室和校医室等仍共同使用。办学投入首先落实在宿舍修缮、安装生活设施及购置教学用品。陈光中受筹委会办公室委派,到新华书店选购法律、经济、哲学、文学书籍,补充从北大分得的有限藏书。
1953年2月,院务会议讨论北京西北郊土城一带的新校址,同年7月1日开始兴建。12月部分校舍已可接纳师生,1954年1月26日全部竣工,2月12日完成迁校。新址后来编为学院路41号,学校有了独立使用的宿舍、食堂、礼堂和教学空间。
四年制本科与短期培训
1954年6月,钱端升在《人民日报》说明,政法学院兼有在职干部短期轮训和较长学制培养的任务。他强调政治理论和组织教育,提出将学习苏联法学经验与中国政法实践结合,改进政法教学。
从1952年四校相关学科集中,到1954年迁入新址并开办四年制本科,北京政法学院逐渐形成持续办学的条件。其初创史同时包含干部培训机构与高等专业学校两方面任务,后来中国政法大学的发展,承接了这一阶段建立的师资和教学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