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边界争议与交通路线
1848年的瓜达卢佩—伊达尔戈条约结束美墨战争后,两国仍对新墨西哥南界的位置存在分歧。争议涉及梅西拉谷地及其周边,勘界中断也使地方管辖难以确定。美国国内对横贯大陆铁路路线的竞争,进一步提高了格兰德河至科罗拉多河之间土地的战略价值。
双方还有一项长期争执:旧约第十一条要求美国制止由其境内原住民部族进入墨西哥的袭击,并救回被掳人员。墨西哥认为美国没有履行义务,美国则希望解除这种难以执行、不断引起索赔的承诺。1853年富兰克林·皮尔斯政府上台,墨西哥的安东尼奥·洛佩斯·德·圣安纳重掌政权,两国在边界、安全与财政问题交织的背景下重新谈判。
墨西哥城签署与参议院改约
美国驻墨公使詹姆斯·盖兹登与墨西哥外交部长曼努埃尔·迪耶斯·德·博尼利亚,以及获全权参与谈判的何塞·萨拉萨尔和马里亚诺·蒙特德,于1853年12月30日在墨西哥城签署条约。最初文本规定的边界范围更向南延伸,价款为1500万美元,还包括美国承接若干本国公民对墨索赔的安排。
这份文本没有原样生效。美国参议院重新划定边界,把价款改为1000万美元,并删除美国接手公民索赔的方案。1854年4月25日,参议院同意附修正的条约;墨西哥于5月31日批准,美国总统于6月29日批准。6月30日,国务卿威廉·马西与墨西哥公使胡安·阿尔蒙特在华盛顿交换批准书,皮尔斯同日公布条约。
新界线与两笔价款
最终第一条从格兰德河与北纬31度47分的交点向西划线100英里,再向南至北纬31度20分,沿该纬线抵达西经111度,继而斜接科罗拉多河。原有两加利福尼亚之间的边界保留。新线把此前属于墨西哥、位于新边界以北的一带土地纳入美国,构成后来亚利桑那和新墨西哥南部边界的重要部分。
第三条把付款分成两阶段:交换批准书时付700万美元,待边界测量、标定并确立后,再付300万美元。第二条解除旧约第十一条所规定的美国责任,也废止1831年条约中相关的跨境安全条款。因此,这笔价款对应的不只是土地,还包括两国既有争端和义务的重新处理。
把条文变成地面上的界碑
条约要求两国各派一名委员,共同测量并记录界线,其一致决定直接成为条约的组成部分。美国任命威廉·赫姆斯利·埃默里,墨西哥由萨拉萨尔承担工作。委员会于1854年12月在北帕索正式开会;1855年1月10日标定格兰德河起点,月底举行界碑奠基仪式。
1855年8月16日,两位委员互相认可已设的界碑、土堆与线路,并把最后一段地形工作的完成通知作为收尾条件。10月15日,萨拉萨尔确认西经111度至科罗拉多河的测量已经完成;12月18日,埃默里向美国内政部长报告野外工作结束。1856年6月2日,皮尔斯另发公告,宣布已勘定的线路为双方边界。
尾款为何没有随批准书一起结清
700万美元确实在1854年6月30日交换批准书时支付。剩余300万美元则牵涉勘界完成的认定,以及墨西哥政府预先开具、由银行商号持有的汇票。圣安纳政权垮台后,墨西哥政府一度反对把这笔钱直接付给汇票持有人,美墨又围绕收款资格展开交涉。
最终根据墨方新的付款请求,美国于1856年2月及3月分批兑付相关汇票,4月4日向Howland & Aspinwall商号支付最后9.4万美元余额。签署、交换批准书、野外勘界和结清尾款因而分别落在不同时间,政府财政安排和现场工程共同决定了交易落实的节奏。
参考:[3]
居民财产与交通权的制度后果
第五条把1848年条约关于居民与财产的保护延伸到新割让地区。既有条款允许墨西哥居民留下或迁走,保有或处置财产,并规定国籍选择与公民权安排。与此同时,第六条拒绝承认1853年9月25日以后签发的土地授予,较早授地也必须已经定位并在墨西哥档案登记,土地权属因此成为跨越政权转换的具体审核事项。
第八条另就特万特佩克地峡交通作出安排,涉及人员货物通行、美国封袋邮件和过境物资的费用待遇。这是位于墨西哥境内的跨地峡运输权,与新购土地上的铁路设想各有范围。条约改变了疆界和政府间交通规则,但铁路建设及居民权利的日常实现,仍需后续行政与工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