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下班以后安排一所学校

1925年10月1日,巴尔的摩大学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圣保罗街625号开始上课。它最初是一所私立夜间学校,以法律和商科面向在职男女;首年招生简章把“城市中心”与服务就业者并列在封面上。校址靠近弗农山广场,学校首先利用市区住宅中的空间,而非从郊外的大校园起步。

校方沿革将法人设立日记为8月8日,发起者为梅纳德·克莱门斯等九人,包括P.刘易斯·凯、R.洛兰·兰斯代尔、霍威尔·金和克拉伦斯·迈尔斯。他们兼有教学与职业界背景。开学时有62名法律学生和114名工商管理学生,注册成立与实际开课,因而是同一年内两个不同阶段。

参考:[1] [2]

时间表与不同入学路径

首年简章把法律课安排在下午5时40分至7时40分,二、三年级的模拟法庭在晚8时以后举行。商科主要使用周一、三、五晚上的两个时段,最后一段到9时50分结束。这种安排让白天上班的人能够持续修课,也意味着学习要占用工作日的傍晚,而非简单减少训练内容。

商科招生分成几条路径:有高中学历或同等程度者可作为学位生;年龄较成熟、尚未完成高中者可按特殊学生身份修读,但必须补足入学条件才可转入学位轨道。只希望学习一两门课者也能单科注册。数学或英语基础不足的学生被要求补习不计学分的课程,开放入口与维持课程要求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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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法律教育的教学选择

法学院的首任院长列为查尔斯·休伊斯勒,教师名单还包括联邦检察官阿莫斯·伍德科克、州助理检察官尤金·埃杰特及执业律师。迈尔斯负责家庭关系法。课程把合同、刑法、财产法等基础科目,同证据、公司、破产及程序课程连接起来,强调与实际执业相关的知识次序。

简章主张结合教科书、讲授、讨论、测验和说明性判例,以法律原则组织课程,并对把全日制法学院的判例教学直接用于夜校持保留态度。这是创办者对有限课时的教学判断。学位安排也尚有借助外部机构的一面:简章说明通过与华盛顿的National University合作,由后者暂时认可学习成果并向三年制法律课程毕业者授予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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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训练包含哪些基础知识

商科并不只教记账或办公室操作。课程方案以前两年的共同学习为基础,列入英语、政府制度、经济资源、心理学、经济史及经济学原理,后两年再分会计、银行金融和一般商业方向。会计方向包含税务、成本核算、审计与注册会计师问题,金融方向则加入投资、外汇和公司融资。

教师资源跨越学校与城市职业网络:凯教授经济学,兰斯代尔以广告公司负责人的身份列入师资,会计师承担会计与审计课程。首年简章还规划了政治学方向和外语、文学、新闻等选修,把专业训练置于较广的基础课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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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与有限资源下的扩展

1925—1926学年的收费表提供了办学的具体尺度:正式及特殊学生注册费10美元,法律课程每学年学费150美元;商科单门、单学期、两学分课程收费20美元,两学期同一门课收费35美元,毕业文凭或证书另收10美元。按课程计费便于学生分配学习进度,但夜间教育仍要求他们承担现金支出与时间成本。

学校首年简章将课程、收费和晚间时间表一并列出,既让学生安排修读进度,也让创办者按招生组织师资与场地。城市职业界提供教师和实际案例,学校则把这些资源编入连续的学程。工作者由此获得在职业生活之外继续接受法律与商业教育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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