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起会议到开门收治

1740年9月23日,外科医师约翰·哈里森(John Harrison)、药商舒特·亚当斯(Shute Adams)、律师福瑟利·贝克(Fotherley Baker)等七人在伦敦齐普赛德的一家酒馆开会,筹办医务所。11月3日,伦敦医务所(London Infirmary)在摩尔门附近的费瑟斯通街开始收治病人;1741年5月迁到古德曼田区的普雷斯科特街。

1743年工作报告以1740年11月3日为机构运行的起点,因此筹办会议与实际接诊应分开记述。本文1752年以前的月日沿用英国当时的儒略历,不作公历换算;1783年的月日则为公历。

参考:[1] [2] [5]

面向靠劳动生活的家庭

创办者在1743年的报告中解释,既有医院的床位和药品经费不足以容纳求助者。商船海员不像皇家海军人员那样有专门的公共救济安排,工匠及其妻儿也容易因疾病、意外伤害和失去收入陷入困境。医务所因此以自愿捐款筹集经费,将这些家庭作为主要服务对象。

普雷斯科特街的院址靠近工匠和商船海员的住所,又远离其他医院。报告记载,院内约有四十张床,并备有床单等用品。女总管管理房舍、家具、护士和其他雇员,督促饮食与药物按医嘱发给病人;护士及值守人员依书面规程工作。医务人员制定的饮食安排张贴在病房,供患者和亲友查看。

参考:[1]

门诊、药房与急伤接收

1743年的职员表列约翰·安德里(John Andree)为常任内科医师、哈里森为常任外科医师,另设非常任医师协助疑难病例。报告规定,内外科医师每天十一时至一时出诊,不领取报酬;贫困病人有无推荐均可在这段时间求诊。疑难或危险病例另请其他医生会诊。

院内药房先由专门委员会检查药材质量,再采购并配制药物,驻院药剂师专责管理。员工不得向病人、商人或其他人索取酬金。入院救济包括诊疗、药物、饮食、洗涤和住宿,但规章排除当时认定无法治愈、具有传染性的疾病,以及有能力自付治疗费用的人;意外伤者则昼夜接收。慈善服务有明确的准入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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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者怎样监督医疗

每年捐五基尼者可成为理事,一次捐三十基尼者可取得终身理事资格。理事有权在床位允许时推荐病人;没有住院空位时,求助者可按门诊患者接受救济。每月轮值的四名理事每周到院,处理病人收治、出院及院务,再向季度会议报告。季度会议确认规章、补选职位并审核账目,年度会议则复核总报告并向公众印行。

病人登记册逐栏记录姓名、职业、住址、病症、治疗结局和推荐捐助者,供订户查阅。这样的记录使临床救济与财务监督相连。1743年报告也列出治愈、死亡、无法治愈和未回来致谢等不同结局,表明当时的统计仍混合医疗判断与慈善机构的管理要求。例如,1742年5月12日至1743年3月25日的表中,住院收治列195人,门诊列2507人,服务量主要来自门诊。

参考:[1]

新院址与后来的院名

白教堂路的新院舍于1752年奠基,1757年接收首批病人,正面主楼到1759年完成。因而1740年的创办、迁入白教堂与建筑竣工是不同阶段。1990年,伊丽莎白二世授予医院“皇家”称号,形成今天的名称;这一称号不属于十八世纪的创办背景。

参考:[4]

把见习与讲授放在一起

医学教学后来发展成另一项有组织的院务。詹姆斯·马多克斯(James Maddocks)与外科医师威廉·布利扎德(William Blizard)在署于1783年5月29日的倡议书中指出,学生承担部分院内事务,却常为听课赶往城中其他地点,可能耽误急伤救治。院内近两年已有解剖讲授,但化学、药物学等仍须外出学习。他们主张把讲授集中到医院,使课堂原理能由实际病例说明,也减少学生离院的时间。

倡议书载明,1783年2月5日的理事大会同意在医院东端建讲堂,3月5日确认决议并设委员会。条件是工程不得动用医院财产,讲堂捐助者也不因此自动取得医院理事和投票资格。两位发起者还提议,为部分在海军服役或拟入海军的学生免费提供解剖、生理和外科课程。1785年讲堂开放,医院的医学学校由此获得专门场所。

参考:[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