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萨战事后的会谈

1689年,清朝与俄罗斯国在尼布楚城附近订立界约,由清方索额图、佟国纲等大臣与俄方费奥多尔·阿列克谢耶维奇·戈洛温等全权代表议定。中文译本注明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缔约日通常记为公历9月7日,研究文献亦有9月6日等记载,涉及不同文本纪日与历法换算。

双方接触的背景是俄国势力进入黑龙江流域后发生的边境冲突,尤其是1685、1686年的雅克萨战事。清廷原拟派使团到色楞格会谈,1688年因噶尔丹与喀尔喀蒙古的战争中止行程,次年改在尼布楚进行。清方使团抵达时有军队和船运物资支援,外交交涉始终伴随现实的军事压力。清方在石勒喀河对岸驻营,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由瑷珲带来人员和补给;这使谈判地点、军队驻地与水运路线紧密相连。

参考:[1] [2] [3]

通过拉丁语达成约文

索额图奉康熙帝之命主持清方交涉,戈洛温代表俄国沙皇。双方缺少可直接完成满语、俄语高层谈判的翻译条件,清方的耶稣会士徐日昇与张诚、俄方译员安德烈·别洛博茨基成为拉丁语沟通的关键人员。译员既传达话语,也参与整理条款和化解争论。清方签署人员还包括郎谈、班达尔善、萨布素、玛喇和理藩院侍郎温达,代表团兼有朝廷大臣、边疆将领与涉外事务官员。

最终形成的满文、俄文与拉丁文本,在条文顺序和细节上并非完全一致。拉丁文本加盖双方印信,是双方共同确认的重要依据;后来的汉文译本与界碑文字属于进一步传播和实施约文的成果。因而,现存汉译的不同条数,不宜简单理解为几份互不相干的条约。

参考:[3] [1]

以河流与山岭划分管辖

约文以格尔必齐河及其源头山岭向海延伸的分水岭划界:岭南流入黑龙江的河流及土地归清朝,岭北一侧归俄国;额尔古纳河也成为边界,原在南岸的俄国房舍应迁到北岸。河道、河源和山脊由此成为辨认双方管辖范围的依据。

条约同时保留了尚未解决的部分。乌第河与兴安岭之间的河流、土地暂不划定,待使臣回国查明后,再以遣使或文书议定。雅克萨则有明确处置:俄人所筑城障须拆毁,居民携物资迁入俄境。这既限制俄方在黑龙江流域的据点,也把撤城迁民变成缔约后的具体义务。

参考:[1]

越境、逃人和贸易规则

边界之外,条约试图减少引发战事的日常纠纷。两国猎户不得擅自越界;私自越境偷盗或聚众杀掠,须交由有关官员查办,并按情形报闻君主。约文强调,不应因少数人的违法行为直接发动战争,而应让边境官员和两国交涉渠道处理。

逃人问题以订约为界:此前已经留居对方境内的人,不再互相追索;此后逃亡者不得收留,应予遣还。与此同时,持有准许往来文书的人可以越境贸易。贸易开放因而与证件和边界管理相联系,并不是允许所有人员无条件流动。

参考:[1]

盖印立约与后续执行

约文规定双方钦使签押盖章,各存正副本,并以和约成立之日作为逃人、往来贸易等规则的时间起点,未另设等候后续批准书交换的期限。签订、盖印确认约文与后来撤城、移民、立碑,是不同层次的行动。

索额图使团签约后返回北京,此后仍与尼布楚、伊尔库茨克的俄方官员保持往来。1690年,清廷议政王大臣讨论在额尔古纳河口和格尔必齐河口立碑,将满、蒙、汉文与俄、拉丁文安排在碑的两面。条约的边界安排于是进入标识、公布和地方交涉的阶段,而乌第河附近的待议地带仍显示出这次划界的范围限制。

参考:[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