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4年的设院安排

小岛医院(Inselspital)的创设应从伯尔尼市民安娜·塞勒的财产安排讲起。她在1354年11月29日出具设院文书,说明自己的目的包括灵魂得救、安慰城市居民,以及落实照顾穷苦者的慈善义务。她在文书中声明神志清醒、身体健康,并由监护人尼克劳斯·冯·米勒龙参与办理,伯尔尼市长、议会及二百人议会同日另立文书确认。

这个日期沿用文书所记圣安德烈节前夕,即当时儒略历11月29日。11月18日关于她处分财产权利的文书,已经提到指定作医院的院落和相关捐产。因此,1354年所能明确定位的是医院的创设及制度安排,11月29日是现存设院文书日期,并非已经查明的首次收治日。

参考:[1]

十三名贫病者与三名照护者

塞勒规定医院长期供养十三名卧床且贫困的人,另设三名照护者。病人或照护者出现空缺时,应补入相应人员,由城市当局或其委派的管理人参与决定。受助的条件同时涉及身体状况和生活困窘,院舍的任务是让这批缺少生活保障的人得到持续照料。

病人恢复到不再需要医院照护时,管理人应让其离院,再接纳另一名贫病者。如果有人严重扰乱共同生活,其他住院者提出抱怨,市长与议会判断应予遣离,也可依程序另收病人。这些条款把有限床位保留给需要照护者,并安排了住院、康复退出和补位的循环。

参考:[1]

院舍与日常供给

最初的院舍设在伯尔尼新城、多明我会修士院前,位于后来的军械库街一带。塞勒为医院指定自己的房屋、院落、其他相邻房产及菜园,使住院者有居住和生活的场所。她安排的财产还包括山地牧场、森林,以及不同村庄的谷物、牲畜和货币租入,医院的供养因而有反复取得收入的来源。

文书把若干收益直接对应到具体用途:牧场收入中的乳酪与黄油,一部分用来换盐,一部分留院食用;另列购买肉类、制作面包和照明的开支。她还从自家物品中拨出十六张床、相应寝具、三十四条床单及锅具。病人与照护者的住宿、饮食和工作,被一并列入设院安排。

参考:[1] [2]

城市监督与捐产约束

塞勒明确把自己去世后的医院事务交给伯尔尼市长、议会及二百人议会及其继任者,由他们任命管理人并处理必要事务。市政确认书承诺保持医院、房舍及捐产的用途。私人捐助由此获得跨越捐助者一生的管理安排,也让城市当局承担维持机构的责任。

约束并非只有道德劝告。如果伯尔尼方面违反设院规定,相关财产应分成四份,分别转归巴塞尔、弗里堡、图恩和布格多夫的医院及贫病者。与此同时,文书允许伯尔尼市民继续增添捐赠,但不许削减原定十三名病人和三名照护者的供养。扩大财产与守住原定服务对象,被写成相互配合的条件。

参考:[1]

1531年的迁址决定

早期机构以塞勒之名为人所知,日常事务由医院主管办理,上有负责监督和财产的管理人,均受市议会监督。后来院内也出现以交付财产换取长期供养的住院者。1531年7月10日,伯尔尼议会重新确认塞勒的设院文书,允许现有受供养者暂留,却规定此后应接收病人,不再新增这种供养名额。

同次决定要求出售旧而破败的院舍,将医院迁入宗教改革后腾出的圣米迦勒“小岛”修道院。修道院财产随后与医院财产结合,医院也取得“小岛医院”的称呼。这是既有慈善机构更换院址、财产规模和名称的阶段,与1354年的设院立约相隔近两个世纪。

参考:[2]

医疗分工与床边学习

后来的规章显示,医疗和训练逐渐有了更细的分工。1583年的改革针对两名医师、两名理发外科医生及专门施行疝气、白内障手术者,追究巡视不勤与护理疏忽。严重病例要求两名医师每日到院两次商议处理,其余情形至少有一名医师每日巡视;外科医生须亲自换药,不可把责任交给学徒,但应带学徒来旁观学习。

十九世纪的临床教学又有不同组织。《小岛医院书》转录的1814—1830年州政报告记载,两名兼任教师的院医和一名外科医生承担教学,将病人分配给学生了解病情,教师仍继续床边巡视,讨论病情和处方则移到患者听不到的地方。从照护条款、师徒观摩到这种临床授课,分别可以看到不同时期的制度变化,不能把后来的教学组织倒置到1354年。

参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