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首都煤运线到跨国干线

蒙古纵贯铁路连接苏联铁路网、蒙古首都乌兰巴托与中国铁路网。蒙古境内的主要通道由北部苏赫巴托尔,经达尔汗、乌兰巴托、乔伊尔和赛音山达,抵达南部扎门乌德,再与中国二连浩特相接。它把人口与生产活动较集中的北部地区和戈壁通道连在一起。

蒙古此前已有铁路:1938年建成的纳来哈至乌兰巴托煤运线长43公里,轨距750毫米;东北部通向乔巴山的线路则是另一套网络。1947年,从边境纳乌什基方向通往首都的新干线启动,北段先行接通,南段随后延伸,形成纵贯蒙古的通道。

参考:[1] [5]

合营公司与工程责任

1949年6月6日,苏联与蒙古在乌兰巴托签订协定,设立“乌兰巴托铁路”股份公司。协定第1条追认工程已于1947年9月开始,规定修建1524毫米宽轨单线,并把全线行车和完成全部工程、进入正常运营分作不同阶段。

初始股本为8亿图格里克,苏方出资4.08亿、蒙方3.92亿,比例为51比49。董事会由双方各派三人组成,蒙古方担任董事长,苏方担任副董事长;铁路局长由苏方人员担任。苏方施工管理机构负责勘测和建设,蒙古政府协助调集劳力、畜力车辆与当地材料,并为人员和设备跨境提供条件。

参考:[1]

505施工局与北段初通

苏联内务部1947年9月10日第00955号命令,将工程交给铁路建设总局,组织第505施工局,由费奥多尔·格沃兹杰夫斯基领导。施工体系包含劳改营,命令还把日本战俘劳动列入部署。技术人员调配、材料运输和强制劳动共同构成这段铁路建设的组织基础。

内务部1949年11月3日的报告记载,404公里正线已于10月25日铺轨完毕,11月3日开放列车运行,并安排11月6日由苏赫巴托尔开出首发庆典列车。报告列出土石方约870万立方米,同时承认住宅和配套设施仍在续建。北段随后经历临时运营,至1950年12月交付永久运营,通车与工程移交相隔一年有余。

参考:[2] [3]

向南穿越戈壁的工程

1952年9月15日,中蒙苏三国达成直接铁路运输协定。苏联与蒙古承担乌兰巴托至扎门乌德、再到国境的建设,中国修筑集宁经二连至国境的线路。蒙古段在1952年展开勘测设计,1953年进入施工;业主是乌兰巴托铁路公司,第505施工局按承包合同施工,工程款依核定进度支付,铁路军事建设部队也负责部分区段。

南段延续宽轨单线标准,蒸汽机车运行使可靠给水成为关键。戈壁沿线缺少现成建材与稳定水源,建设者需要修井、运水,配建砖厂、石料和混凝土生产设施。特列季亚科夫依据工程档案记录了路基压实、排水和道床质量等验收问题;建设者与业主通过检查、整改和工程款结算推进线路交付。

参考:[3]

1956年开始三国联运

到1955年底,乌兰巴托至集宁之间的线路建成。1955年12月31日,蒙古首都举行乌兰巴托至北京直达铁路通车典礼;1956年1月1日,中蒙苏三国开始铁路联运;1月3日又在中蒙国境举行接轨典礼。三国政府于1月4日发布的联合公报分别记载了这些阶段。

这条线路把蒙古北段与中国铁路接通,成为北京经蒙古前往苏联方向的通道。公报以改善三国间客货运输和经济联系说明其作用。对蒙古而言,铁路运输不再止于首都与北部边境,而能沿同一条南北轴线接入中国一侧的集宁铁路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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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走廊与轨距边界

开通初期,中国集宁至二连段也采用宽轨。1965年该段改为1435毫米标准轨,交接换装设施由集宁移至二连浩特,此后中蒙边境的轨距转换成为跨境运输的重要作业环节。

亚洲开发银行2021年的铁路评估将这条约1110公里的蒙古南北主通道视为该国铁路运输骨架。铁路尤其承担煤炭、矿产品等长距离大宗货物运输;跨境货运、国内供应和沿线城镇因而通过同一条干线联系起来。其运输作用取决于沿线生产、边境作业与线路能力的配合,也保留了最初单线建设带来的容量约束。

参考:[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