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校舍,还要等待开课

约翰·麦克尔罗伊在波士顿推动的教育计划,原本同时包括教堂和男生学校。他早期购地建校的尝试遇到阻力,转而在南端哈里森大道与康科德街附近取得地块,兴建圣母无原罪教堂及学院建筑。学院校舍1860年夏已完成,但当时耶稣会省区尚不能向普通学生开放,建筑先作为修会内部的哲学、神学培养场所使用。

这里的校舍、宗教团体和法律上的学院,形成于不同阶段。1863年3月31日,州议会两院通过建校法案,州长约翰·安德鲁于4月1日批准。直到1864年9月5日,波士顿学院才开始招收普通学生上课。把1863年视为创办年,并不等于那一年已经出现后来熟悉的大学课堂。

参考:[1] [3] [4]

特许授予什么,也没有保证什么

第123章法案将麦克尔罗伊、约翰·巴普斯特、爱德华·韦尔奇、詹姆斯·克拉克和查尔斯·斯通斯特里特等五人组成受托法人。受托人有权选任校长与教师、确定职责薪酬、管理建筑、制定课程,并授予本州学院通常授予的学位;医学学位被明确排除。最初受托人数不得超过十人,财产净年收入也有法定上限。

这项特许还要求不得因学生的宗教意见而拒绝入学,或剥夺其校内权利、荣誉与学位。同时,末条明确声明:颁发特许不代表州政府承诺将来给予经费。法律地位解决了法人管理和授位权限问题,筹集日常办学资源仍是学院自己的责任。

参考:[1]

捐助、负债与二十二名学生

教堂和学院的建设依赖借款与捐助。耶稣会史家爱德华·德维特1935年的记述称,建筑完成后仍有沉重债务;安德鲁·卡尼提出捐款,并以其他支持者筹得配套款为条件,义卖和私人捐助随后提供帮助。这样的资金筹措依靠宗教社群和个人关系,也说明取得校舍并不自动带来稳定收入。

1864年开课时,巴普斯特担任校长,罗伯特·富尔顿负责教学事务,另有詹姆斯·杜南和彼得·保罗·菲茨帕特里克参与授课。首批只有二十二名男生。1868—1869年度校务录规定每学期学费三十美元,须预付;贫困而有才能的申请者可在开学前请求资助。学校只收走读生,基本入学要求是品行良好,并掌握算术和语法基础。

参考:[2] [3]

一条并非按年龄整齐推进的课程链

早期的“学院”包含基础教育阶段,不能把所有在校生都算成今日意义的本科生。1868—1869年度课程表从初级班、人文班,经诗学与修辞,通向第七年的哲学、物理、天文学和化学。拉丁语、希腊语与英语贯穿其中,较高阶段选读西塞罗、维吉尔和荷马;数学也逐步从算术、代数推进到几何、解析几何与微积分。

入学考试决定学生进入哪些班级,升级依学习进度而定。同一学生可能修读不同年级的数学与语言,主课成绩决定其总体位置。教师也兼教多个领域:1868—1869年度名册中,爱德华·康诺利兼教诗学、人文与数学,约翰·墨菲兼教人文、法语与数学。科目分工已经存在,却还没有后来大型大学的院系规模。

参考:[2]

教学如何进入家庭与城市

学校把课堂、宗教活动和家庭准备联系起来。天主教学生原则上每天参加弥撒,非天主教学生则不必参与专属天主教的宗教练习。课程之外,学生在家准备功课;每次作业和背诵都有记录,家长每周收到成绩,月度优秀者的奖励还刊登在《波士顿领航报》。考试、书面翻译和公开朗诵共同构成训练与评价。

校务录也留下了发展中的设施边界:图书馆在教师指导下供学生用书,捐助者已经提供矿物收藏,而为毕业班配置自然哲学仪器仍写作准备中的计划。七年课程末端列出化学讲授与实验,说明科学教育已进入办学设计,但这份课程安排本身不能证明所有高级班当时都已开齐。早期波士顿学院的成长,是从有限人员与资源中逐年建立教学能力的过程。

参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