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辟谈判道路

2006年黎巴嫩战争留下的未爆子弹药,使平民伤害再次进入裁军外交议程。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审议会议中,各国对是否启动新的禁约谈判意见分歧,最后只同意继续讨论。研究者约翰·博里指出,这一结果加强了挪威另开谈判进程的动力。挪威外交大臣约纳斯·加尔·斯特勒于当年11月宣布召开奥斯陆会议,寻求与其他政府和人道组织建立合作。联合国机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及集束弹药联盟等民间组织的代表参与筹备讨论,政府与人道工作者共同推动议程。新进程将民众承受的后果放在谈判中心,但没有获得所有主要军事国家的支持。

参考:[1]

非洲国家与禁令范围

奥斯陆进程中的非洲国家并非被动接受文本。2008年3月底至4月初,代表们在赞比亚利文斯通讨论受害者援助、禁令范围及过渡期,推举赞比亚协调非洲集团参加都柏林会议。许多非洲国家反对给禁令留下宽泛例外,也反对在替代武器开发期间继续使用集束弹药。争议还涉及与未加入公约国家开展联合军事行动时的责任。古古·杜贝的研究记录了贝宁、乌干达代表对相关条款的保留意见;他们支持缔约,却不认为所有分歧都已解决。杜贝还提出,严重受污染的发展中国家能否如期清理,以及排雷经费是否稳定,都是条约落实后必须面对的问题。

参考:[2]

通过文本与设定义务

2008年5月30日,都柏林外交会议正式通过公约。文本禁止缔约国使用、生产、储存和转让其所界定的集束弹药。公约为库存销毁规定八年期限,为生效时已有污染区域的清理规定十年期限,均从对该国生效起算,并设有延期程序。受害者援助涵盖医疗、康复及社会经济融入。

参考:[3]

签署、批准与生效

2008年12月3日,公约在奥斯陆开放签署。联合国保存机关登记显示,挪威和爱尔兰当天签署并交存批准书;老挝于2009年3月18日批准,英国则在2010年5月4日批准。联合国秘书长2010年2月17日的通知确认,触发生效的条件已在前一日满足:第三十份相关文书交存后,按第十七条规定计算,公约于2010年8月1日生效。

参考:[4] [5]

把条约转化为工作计划

2010年11月12日,第一次缔约国会议在老挝万象通过《万象行动计划》。计划列出六十六项行动,要求有库存的国家争取在公约对其生效一年内制定含时间表和预算的销毁计划;受污染国家应调查污染范围、安排清理优先次序,并让受影响社区参与规划。受害者援助还需要政府协调人员、需求数据和可使用的服务。文件明确说明,这些行动是帮助履约的安排,本身不是新增法律义务。

参考:[6]

十年观察中的进展与缺口

《2020年集束弹药监测报告》尽量纳入截至2020年9月的信息。其截至2020年9月23日的回顾显示,至少三十六个缔约国已完成库存销毁,合计销毁近一百五十万件集束弹药、所含子弹药超过一亿七千八百万枚,约占缔约国申报库存的百分之九十九。这个比例的分母是申报库存,并非全球所有国家的武器。清理方面,缔约国在2019年清理约八十二平方公里污染土地,并销毁九万六千五百三十三枚子弹药,但德国和老挝已于2019年获清理期限延期。报告同时指出,受害者援助存在资金和就业服务不足。销毁军械、恢复土地使用和支持伤者生活,因而需要分别衡量,不能用一个库存数字代替全部履约结果。

参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