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提案到办学机构

墨尔本大学的设立,经历了财政提案、立法、组织管理和开课几个阶段。1852年,维多利亚殖民地审计长休·柴尔德斯在首份预算中为大学列入一万英镑,并同司法部长威廉·斯托尔起草法案,推动其于次年通过立法议会。

安德鲁·默里1855年的年鉴,在法令表中把《设立并资助墨尔本大学法》列为1853年1月22日的第34号法。同期机构名录则列法官雷德蒙德·巴里为校监,柴尔德斯为副校监。财政官员、司法人物和议会共同参与,构成了这所学校最初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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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经费与两级治理

大学设立后获得每年九千英镑、由一般财政收入支付的拨款。这与筹办预算中的一万英镑不是同一笔经常性经费。国家资助使学校能持续聘用教师和经营教学,也意味着大学与殖民地政府的制度联系非常直接。

首届理事会由1853年4月11日的公告任命,起初兼办立规和执行事务。制度同时预留了毕业生组成的参议会,但它并未立即运作。直到1867年,取得规定高级学位的毕业生达到一百人后,参议会才通过公告正式组成,开始承担立规及补选理事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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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施工与临时课堂

1854年7月3日,总督查尔斯·霍瑟姆为墨尔本市区以北的大学建筑奠基。校舍规划包括教授住宅和学生讲堂;这时大学已有管理机构,却尚未具备完整的教学场所。建筑落成与法律设立不能合并为同一个日期。

1855年4月13日举行正式开学仪式,首批十六名学生在威廉街的展览馆注册,当次免予入学考试。随后几个月,课程也在展览馆进行。到10月3日,霍瑟姆才正式开启大学本部建筑。市区临时课堂与新校园之间的过渡,是最初办学的实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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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海聘任与教授会

最初教授经设在英国的委员会挑选,再由大学确认聘任。亨利·厄斯金·罗负责希腊、拉丁古典学与古代史;威廉·帕金森·威尔逊负责纯粹及应用数学;弗雷德里克·麦科伊负责自然科学;威廉·爱德华·赫恩负责现代史、现代文学、政治经济学和逻辑。

这些教师在1854年末及1855年初抵达维多利亚,但罗于1855年2月5日去世,接替他的马丁·欧文到1856年7月才抵达。因此,四个创设教席不等于开学时四人始终同时授课。1855年2月21日首次开会的教授会,由校监、副校监与教授组成,专门讨论学习和纪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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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学习与专业需求

课程设置同时容纳古典语言、数理、自然科学和现代社会知识,然而各领域地位并无定论。塞莱克依据当时的通信与论辩指出,巴里坚持希腊语、拉丁语作为入学及文学士训练的重要要求,赫恩与威尔逊则在1855年提出反对意见,担心强制古典学习妨碍其他学科和招生。

1850年代后期至1860年代,法律、医学和土木工程等教学陆续展开;到1870年代,法学和医学又建立专门学部,并设置院长。早期大学由少数教授兼顾广泛课程,逐渐发展出教授、院长及各科讲师并存的组织。授予学位、专业训练与社会职业之间的联系,也因此越来越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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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标本和公共考试

大学的知识资源不只来自课堂。1879年校方纪事记载,图书馆已经收集大量书籍,其中包括其他大学、科学与文学团体及个人的赠书;数学、自然哲学、自然科学和医学教学所用的仪器、图示与标本,也在多年间积累起来。按教学领域整理藏书,使这些外来资源能够进入日常学习。

考试则把大学同校外社会连接起来。1870年以前,文官应试由人员和时间不固定的机构办理;此后转由大学负责,采用入学考试中的科目,英语与算术属于必考内容。公共考试与学位考试不是同一种资格,但共用组织和题目,使大学的影响超出正式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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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原则与持续的办学限制

大学的非宗派性质,并不排除宗教团体在邻近土地设立附属学院。1879年的记录显示,英国国教会学院已运营,长老会学院正在建设;它们提供居住及辅导,大学仍保有自身教学组织。塞莱克指出,公立、世俗和以才能取士的原则,在实际运行中仍同培养男性社会领导者的目标相连。

空间不足同样长期存在:考试曾分散在讲堂、临时图书馆和学生房间,增加监考负担。塞缪尔·威尔逊1874年的捐赠信提出,礼堂能解决考试和授位仪式的场所问题。因而早期大学的扩展,不仅是增添专业名称,也包括募集私人资助、补建公共设施,以及调整政府拨款之外的办学条件。

参考:[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