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章程与更早的大学
马德里康普顿斯大学的历史,包含阿尔卡拉的创设、迁往马德里和现代章程重组等不同阶段。1970年12月31日签署的第三八五七号法令,批准的是既有大学的临时章程;它于1971年3月27日公布,次日生效。因此,1970年不能简单解释为学校从无到有的创办年。
这份章程已使用马德里康普顿斯大学之名,同时规定沿用原有印章,上方为拉丁文“康普顿斯大学”,下方仍为西班牙文“马德里大学”。既有财产也继续构成大学资产。名称、印章和财产条款,显示新章程承接了先前的机构。
西斯内罗斯的阿尔卡拉计划
十五世纪末,托莱多大主教弗朗西斯科·希门尼斯·德·西斯内罗斯在阿尔卡拉德埃纳雷斯筹办大学。1499年得到教宗亚历山大六世许可,1508年圣伊尔德丰索学院开始接纳学生。其目标与教士教育改革相连,重视神学、教会法和文科,并非首先为世俗法律职业设校。
古蒂耶雷斯指出,办学计划同时涉及城市空间、学生住宿和教学设施。西斯内罗斯推动修建学院、礼拜堂与讲堂,使大学成为由多个单位组成的教育体系,而非一间授课学校。
学院、经费与学生生活
圣伊尔德丰索学院处于体系中心,其他学院提供不同阶段的教育与住宿。西斯内罗斯投入个人财产和藏书,并以土地、税收收益及教会俸禄等支持长期运作;经费安排旨在使教学不必完全依赖每年的临时捐赠。
学院设置三十三个奖助席位,另有付费寄宿生。院长任期一年,由院内选举产生,辅以议事人员。获得资助意味着承担学习和共同生活的义务;奖助名额也不能等同于全体大学注册学生人数。
神学与语文学的结合
教学以神学为中心,文科提供逻辑和哲学训练。神学讲席并置托马斯主义、司各脱主义和唯名论,为不同解释传统留下位置。希腊语、希伯来语教学又与研究《圣经》原文相联系。
克拉拉蒙特的研究将多语种《圣经》的编印视为这一学术计划的重要成果。学者校勘文本、讲授语言,印刷者布罗卡里奥把成果制成书籍,教学与出版因此相互连接。
1836年的分阶段迁校
1836年10月29日,内政部长华金·玛丽亚·洛佩斯传达王室命令,将阿尔卡拉大学迁至马德里。由于开学在即,命令没有要求全校同时搬迁,而是先迁法学教学,并要求主管部门筹划在1837年10月开始的新学年完成整体安排。
临时法学校址设在原克里斯蒂诺神学院。九名迁入教师组成教学主体,另设一名临时或替补教师补足课程;教师组成自己的评议会,其中一人担任负责人。命令还要求为负责人安排住房,并授权改装校舍、利用原有器具,说明迁校涉及人员、场地和管理的共同重组。
这项安排具有具体的财政条件:迁入教师获得应对首都较高生活费用的补助,学生缴纳六十雷亚尔注册费,有关开支由部内指定经费支付。命令又把培养能够到各省任教的合格教师列为目标,使马德里的办学与更广泛的教学网络相连。
参考:[3]
临时章程下的教学与研究
1970年法令所附章程把大学界定为公法人,具有法律人格和财产权;行政、经济自治的具体范围仍待正式章程按教育法确定。它并未宣布大学脱离国家教育管理。
章程第四条把系科规定为教学与研究的基本单位,再纳入学院进行行政和学术组织。系科委员会负责拟定教学、研究计划和预算,系主任组织执行;研究所则可以连接同一学院或不同学院的多个系科,开展专门教学和研究。机构协作由此获得了明确的程序。
财政管理采用年度预算,预算应反映各教学单位与服务机构的活动计划,而不只是收入估算。章程还允许大学通过研究所、系科或讲席,同公共或私人机构订立研究协定,须经校务管理机构批准。这一现代组织框架,与早期以学院和教会收益维持的办学体系,构成了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制度安排。
参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