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讲学,再有大学名义

圣安德鲁斯大学的形成,不能压缩成1413年某一天突然开门。1410年五旬节后,一批教师已在苏格兰圣安德鲁斯城讲授神学、教会法、哲学与逻辑。劳伦斯·林多尔斯讲解《箴言集》,理查德·科内尔等人讲授教会法,另有教师负责哲学。这个群体最初更接近教师各自授课而又互相联系的组织。

主教亨利·沃德劳为他们提供保护。苏格兰学生赴海外求学既有旅费负担,也受到对英关系和教会大分裂的影响;苏格兰当时支持阿维尼翁一系的本笃十三世,在本土建立高等学校具有实际意义。教师中有人带回巴黎大学的教育经验,但新学校并未一开始便具备完整校舍和固定教学基金。

参考:[1] [2]

特许文书确定了什么

沃德劳在1412年2月28日颁给师生特许文书。旧苏格兰纪年把这一天写作1411年,现代叙述因此常标为1411—1412年。主教认可之后,国王詹姆斯一世、主教及教会人士又向本笃十三世请求更广泛的大学资格。

1413年8月28日,本笃在佩尼斯科拉颁发六道诏书,准许大学教授神学、教会法、民法、医学、艺科等领域,并授权考核和授予学位。文书由亨利·奥格尔维带回,1414年2月到达圣安德鲁斯并举行宣读庆典。批准日期、文书抵达和此前讲学,是不同阶段;获准教授的科目,也不能直接当作每个学院已充分组织起来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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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怎样组织自己

早期组织以主教兼任的校监、全大学的校长以及各学院的管理人员相互配合。林多尔斯既曾担任大学校长,也长期影响文学院。文学院自有院长、财务负责人和执事,它与全大学的职责和资源边界,需要在具体事务中逐渐划定。

1414年12月8日会议决定制作学院记录簿,并为院长和财务负责人制作印章;申请进入学位考核者须经院长与授课教师认可,如有争议,再交学院处理。次年会议要求卸任财务负责人提交账目。这样的决定表明,大学资格之外还需要记录、凭证、收费和集体裁决,才能把教师个人的课堂连成可持续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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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辩论与学位门槛

教学以拉丁语、规定文本的讲解和论辩为基础。1415年会议要求仿照巴黎惯例安排课程,明确只有亚里士多德文本的讲授才计入规定学习。1419年,学院又在校监和校长参与下制定取得教学许可所需的书目,显示课程逐步从教师各自决定转向共同要求。

学位并非只凭参加课堂。1419年的考官宣誓记录要求,未满二十岁的候选人没有学院特许不得进入有关考核,须完成惯常讲授的亚里士多德著作,并具备学识与行为方面的资格。1417年的新硕士誓词还要求继续授课、遵守服饰和秩序规则、维护学院制度。取得资格与承担后续教学责任相连,不宜套用现代只完成课程便毕业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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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书和住所的实际限制

初期教师主要依靠教会俸禄,学院既不能普遍提供房舍,也没有统一的教师薪酬。学生的学位费用与贫困减免因而是日常管理的一部分。1416年的规章要求学生居住在教师管理的教学住所,但为贫困学生及本城居民之子保留例外,也禁止教师招揽另一教师名下的学生。招生与住宿安排,同时涉及收入、纪律和师生之间的权责。

1416年一月,学院拨出五镑,拟从巴黎购买亚里士多德文本和逻辑、自然哲学注释;五月却先把这笔钱转去制作权杖,并约定用后续收入补买图书。决议不能写成图书已经运到。1419年罗伯特·蒙特罗斯捐出南街房屋及年租,1430年沃德劳再提供邻近地产,才为集中教学和住宿创造条件;地产捐赠也没有立即解决学院全部经费问题。

参考:[1] [2] [3]

共同体内部并不总是和谐

大学的学术与宗教环境始终相连。1418年8月,文学院决定撤回对本笃十三世的服从,转向马丁五世,并派人参与全国层面的协商。同年十月,学院又申明,全大学不能未经同意处分学院自有的钱款。认可教会权威、争取对外合法性与维护内部财权,是并行的事务。

哲学教学也有分歧。1418年记录偏向布里丹的学说,排除阿尔伯特一派;林多尔斯去世后争论再起。1438年11月14日,学院在校监介入下允许教师讲授阿尔伯特或其他不含逻辑、哲学错误的学说。这不是没有边界的学术自由,却显示学校的发展依靠不断协商规则。圣安德鲁斯的早期历史,因而既有特许与赞助,也有资源不足和成员权利的磨合。

参考:[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