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8年是前身学校的起点
杜克大学的历史起源,应与1924年建立大学体制分开叙述。布兰特利·约克在自传中回忆,1838年春,他在北卡罗来纳州兰道夫县的布朗校舍开始授课。那是一座修缮不良的木屋,下雨时难以保护书纸;空间不足,还须在门前搭棚安置部分学生。这是地方学校的日常,而不是后来达勒姆研究型大学的现成规模。
约克记述,附近居民决定另选场地建屋,1838年8月迁入较大的新房,却很快发现仍不敷使用。1839年,他提出以教育协会建立长期办学机构。这份后来出版的当事人回忆,提供了校舍、居民合作和教师活动的具体线索;其中的“联合学院”名称,也联系着附近卫理公会与贵格会社区共同支持学校的愿望。
参考:[1]
协会把出资与管理联系起来
1839年2月《联合学院协会章程》说明,送子女或受监护者入校的家长、监护人,以及年满十八岁的学生,可以成为正式会员。辅助团体捐十五美元可派一名代表,其他获多数会员认可者捐五美元亦可加入。会员资格由教育关系与捐助安排共同构成,不只是少数大额资助者之间的私下约定。
协会每年选出主席、副主席、秘书和财务主管,九人构成处理事务的法定人数。财务主管须记录收支及用途,只能按协会指示用款;协会还可以委任募款代理人。章程同时规定,学校不应受协会以外的控制。筹资、记账、会议和教师工作因而从开始就相互依赖,所谓持续办学首先需要能够反复运转的组织。
参考:[2]
教师负担与机构转型
约克并非只负责讲课。他在解释离任时写到,四年间既要管理学校、募收经费,又须准备自己尚未充分研习的科目。助教成为维持教学的重要条件:艾赛亚·英戈尔德、艾琳娜·利奇先后提供帮助,布拉克斯顿·克雷文随后加入。约克还明确记述,学院时期的学校接收男女学生,不能把它简单说成从来只向男性开放。
1842年约克离开后,克雷文接任。正式校史记载,1851年学校取得师范学院特许,州政府却没有拨款;1859年依托卫理公会支持改为三一学院,1892年迁至达勒姆。这些阶段分别涉及师资、教师培养、宗派经费与地点转换,不能全归为一次改名。
女性入学还需要住宿条件
迁校前已有女性取得学位:1878年,吉尔斯三姐妹完成学业,学习兼有个别辅导与部分男女共同课堂。威廉·金的研究提醒,现存资料不足以解释所有安排的动机。1892年达勒姆校区又招收女性,但只接收走读生,实际机会仍受到居住地点限制。
1896年12月5日,华盛顿·杜克致信校长约翰·基尔戈,承诺捐赠十万美元,并要求女性获得与男性相当的教育地位。随后兴建的玛丽·杜克宿舍,使外地女性有了新的住宿条件。1903年,杜克撤去捐赠中的政策附款,同时感谢董事会已经执行其愿望。这不是女性入学从无到有的一天,而是经费、住宿与管理承诺一起改变的过程。
参考:[4]
1924年的信托与大学建设
1924年12月11日,詹姆斯·B.杜克签署设立杜克基金会的信托契约。第4条授权从本金中支出不超过六百万美元,在北卡罗来纳州建立杜克大学;若三一学院在三个月或获准延长的期限内改用该名,则转为扩建原校,以纪念华盛顿·杜克。三一学院董事会于12月29日接受这一方案。
契约列出的研究生、医学、法律和女性学院等方向,明确须随可用资金逐步实现,不能认为签约当天已经全部开办。第5条又把年度收入分配给大学及其他公益事业,并保留特定条件下暂缓给款的权力。大学董事与信托受托人负责不同事务;捐资支持扩张,也带来持续的预算约束,而不是将基金会全部财产一次交给学校。
研究训练靠规则落实
大学化以前,三一学院已于1916年设立研究生教学委员会,到1923年逐步明确论文、专门领域及居校学习等要求。杜尔登依据校务报告还原了后续工作:1925年格拉森提出硕士论文审查、答辩和奖助安排,并建议设院长与研究生委员会;1926年9月,他才正式出任研究生院院长。
这些准备把“研究”转化为教师指导、学生写作与集体评议的程序。校舍扩大、资金增加或采用大学名称,都不能自动代替这种训练。从地方协会筹款到信托支持大学建设,杜克的变化既有规模上的增长,也有谁来管理、怎样培养学生和如何持续支付费用的多次重组。
参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