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战后课程到法定大学

汉堡大学在1919年3月28日获得议会通过的临时创设法,并于5月10日举行开校仪式。立法、开校与早已存在的教学活动属于不同阶段。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返乡军人希望开始或恢复学业,德国既有大学难以容纳全部申请者;汉堡于是利用殖民学院等机构开设临时大学课程。

普鲁士教育部门同意承认这些课程的学分,却没有因此承认汉堡已拥有永久大学。许多本地学生负担不起立即赴外地求学,又担心日后转学时失去学分。长期推动建校的参议员维尔纳·冯·梅勒建议学生召开大会、征集请愿签名。建校因而既承接此前的学术建设,也回应了战后具体的求学压力。

参考:[1] [2]

商人捐资与城市提供场地

教学空间在法律成立前已经准备。1907年成立的汉堡科学基金会原想以筹集资本的利息支付大学新增开支,但筹款未达原先设想。商人埃德蒙德·西默斯随后提出向市政府捐赠讲学大楼,条件包括提供穆尔草地西部土地,并保证基金会长期免费使用。

大楼由赫尔曼·迪斯特尔和奥古斯特·格鲁比茨设计,1911年5月13日交付城市。为容纳殖民学院及新增研讨机构,建设费用获准由100万增至150万金马克;这笔钱是建楼成本,不能当作1919年大学的年度预算。大楼兼容讲堂、研讨室、资料和行政空间,1919年起成为大学的中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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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法人和四学院结构

《临时法》第一条明定新大学为公法法人,保障教学与研究中的学术自由;在正式大学法出台前,其范围包括参加1919年冬季大学课程的科学设施与机构。这个表述说明,创设首先是把已有教学力量纳入新的法律框架,并非所有学科同时从零建立。

初期设法律与国家科学、医学、哲学、数学与自然科学四学院,经济学家卡尔·拉特根担任首任校长。医学尤其依赖汉堡现有医院,包括埃彭多夫综合医院。创设法只为医学另增解剖学和药理学两席正教授,其他教学交由公立医院资深医师承担;起步的十二名教授中,十人本已在市邦公务体系任职。

参考:[2] [3] [4] [5]

既有研究机构与新增教席

自然科学也采用人员和机构相互衔接的办法。植物园、天文台、化学和物理国家实验室等在大学成立前已经存在。它们在1919年后仍长期保持独立国家机构身份,同时通过负责人兼任等人事联系承担大学任务;因此,不宜简单写成所有设施都被大学立即吞并。

创设法为数学与自然科学学院增设两席数学正教授,以及数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矿物学与岩石学方向的四席副教授。教席补充与既有实验设施结合,使综合性教学得以迅速展开,也给后来的研究集中提供条件。奥托·施特恩1923年至1933年在汉堡开展的物理化学研究,便是在这一学科结构继续发展的阶段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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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负担与参与管理

大学成立没有消除生活成本问题。贾尔斯指出,当地学费虽低,住宿却昂贵,不少学生依靠住在父母家中维持学业。学生组织早期因而很重视福利,同时开始争论自身在大学管理中的地位。

1919年7月27日学生大会通过临时组织章程,随后推进常设代表机构。关于让学生在大学评议会占四席的建议,既遭教授拒绝,也未获学生支持;学生转而要求在学院和全校层面建立师生人数相等的咨询委员会。1920—1921年冬季学期已建立学生议会。这些协商显示,议会创设大学与校内权力民主化之间,仍有需要逐项处理的距离。

参考:[1]

城市知识网络及其断裂

早期知识交流不限于大学内部。恩斯特·卡西尔和埃尔温·潘诺夫斯基参与的文化科学瓦尔堡图书馆,为哲学、艺术史及文化研究提供交会点。阿尔布雷希特·门德尔松·巴托尔迪1920年来到汉堡,1923年起建设外交政策研究所,推动国际关系与和平问题研究。两者都是理解城市学术网络的重要机构,不应仅列为大学的荣誉名录。

这种发展依靠有名有姓的学者、专门收藏和稳定合作,也具有脆弱性。1933年后针对犹太学者和政治异见者的排斥与解聘,使研究团队和学术传统发生断裂。由此回看1919年的创办,它的重要变化在于把城市积累的教学、医疗与研究资源组织成大学,而这种组织并不自动保障学术自由能够持续。

参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