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失利与欧洲调停

1787年爆发的俄奥斯曼战争延续了两国围绕克里米亚、黑海北岸和高加索的竞争。奥地利参战后,奥斯曼帝国面临多线压力。1791年马钦战败进一步削弱奥斯曼军队继续作战的能力;同年8月,奥斯曼帝国先与奥地利签订锡斯托瓦和约,随后加紧寻求结束俄国战线的战争。

英国和普鲁士担心俄国扩张破坏欧洲力量平衡,对奥恰科夫及相邻地区的归属提出调停方案。俄国坚持把边界推进到德涅斯特河,而奥斯曼方面希望保留更多防御空间。军事力量和外交压力共同塑造谈判条件,双方最后以停战后的具体边界问题为中心展开议和。

参考:[2] [3]

雅西会议中的授权与交涉

和谈地点选在雅西,即今天罗马尼亚的Iași。俄方原由格里戈里·波将金统筹,1791年秋他去世后,叶卡捷琳娜二世派亚历山大·别兹博罗德科接手。奥斯曼方面由大维齐尔科贾·优素福帕夏指导谈判。

条约序言把上级统筹者与负责议定、签署的全权代表分开记载。俄方代表为亚历山大·萨莫伊洛夫、约瑟夫·德里巴斯和谢尔盖·拉什卡廖夫;奥斯曼代表团由阿卜杜拉·比里埃芬迪等人组成。库班边境、商船损失赔偿和俄方提出的战争赔款是难点,后者最终被俄国放弃,而边境侵扰的赔偿责任另行写入条文。

参考:[1] [3]

跨越两个年份的签署日期

1792年圣彼得堡公布的俄文条约,以儒略历1791年12月29日为签署落款;换算为公历是1792年1月9日。因此,文献中的“1791年和约”和“1792年和约”可能指同一事件。贝伊迪利依据奥斯曼谈判记录的研究则把最后盖印互换文本记为1月10日,与俄文落款存在一天差别。

正式手续也不止签字。第十二条要求双方高级负责人交换确认文件,第十三条要求两位君主签署批准书,并在五周内于雅西互换。俄文公布本标题记载,批准书在儒略历1792年1月29日,即公历2月9日互换;奥斯曼史研究记为2月10日。两种记录都将君主批准确认与一月签署分列。

参考:[1] [3]

新边界与归还占领地

第三条以德涅斯特河为俄奥斯曼边界,把左岸土地留给俄国,右岸应归还的地区交还奥斯曼帝国。由此,俄国获得包括奥恰科夫在内的南布格河至德涅斯特河之间地区。第二条又确认此前和平与贸易条约,以及关于克里米亚、塔曼和库班河边界的既有文件;雅西和约巩固的是先前兼并后的安排,并非俄国在此时才占领克里米亚。

第四条具体列出须归还的占领地和要塞,包括本德尔、阿克曼、基利亚和伊兹梅尔,并归还摩尔达维亚。奥斯曼方面承诺不追索摩尔达维亚旧欠和战争期间的负担,另给予两年免税期。愿意离开的家庭可处置财产并迁出,相关期限从批准书互换起算。

参考:[1] [2]

边境秩序、贸易与被俘人口

和约还处理边界以外的安全摩擦。第五条要求奥斯曼当局约束阿哈尔齐赫及邻近边境官员,不再侵扰卡尔特利统治者的土地和居民。第六条要求制止库班一带对俄境的劫掠,追还财物、释放被掳者,并规定在未能及时补偿时由奥斯曼国库承担责任。

第七条把俄国商人与北非阿尔及尔、突尼斯、的黎波里海盗之间的损失纳入交涉和赔偿程序。第八条则规定互相释放战俘和被奴役者,不收赎金,但对自愿改宗者设有例外。这些条款把战争遗留问题落实到商船、村落、财产和人口,超出了地图上的领土划分。

参考:[1]

批准后的撤军与使节往来

第九条要求签署后立即向两国军队和舰队通报恢复和平;第十一条则把撤军起点与君主批准书互换联系起来,规定俄军最迟于儒略历1792年5月15日,即公历5月26日,撤至德涅斯特河左岸,桨帆舰队退出多瑙河口。在撤离之前,俄军继续管理将归还的地区,并按约获得驻军所需给养。

和约第十条规定互派特别使节,随后奥斯曼派穆斯塔法·拉西赫埃芬迪、俄国派米哈伊尔·库图佐夫出使,双方使团于1793年履行使命。议和终止了当时的战争,并确认黑海北岸力量分布的变化;边境、商贸和高加索方面的详细承诺,则仍需要地方官员及外交使团持续执行。

参考:[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