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会议扩大了组织边界
1951年7月,来自意大利、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德国、奥地利和瑞士的柔道代表,聚集在伦敦苏荷区弗里思街的蔡氏中餐馆。他们原为欧洲柔道联盟(EJU)开会,此时阿根廷等欧洲以外的申请者已要求进入共同的国际组织。会议决定解散原联盟,成立国际柔道联合会(IJF),由意大利人阿尔多·托尔蒂担任首任主席。
这个转变把欧洲俱乐部之间的协调,扩大为接纳跨洲成员的制度。阿根廷的申请推动了讨论,但伦敦与会的八国代表仍来自欧洲;日本当时尚未正式加入。
先有共同规则,才有跨国机构
战后欧洲柔道界已积累数年的联合经验。1948年7月议定的欧洲柔道联盟章程,把统一段位标准、制定国际比赛条件和规则,以及由柔道委员会处理争议,列为共同任务。它要求每个国家只由一个全国性业余俱乐部组织代表,各会员一票,借此避免同一国家的不同团体分别争夺国际席位。
章程还规定会员每年预缴五英镑,并在年会上选出两名审计员监督财务。共同规则因此附带了收费、记账和议事程序。这个仍以欧洲为范围的组织,为1951年商议更大的联合会提供了现成经验。
参考:[1]
四种语言的草案与十英镑会费
挪威柔道联合会刊物中,谢尔·萨林根据早期刊物和会议记录重述了伦敦会议:代表拿到四种语言写成的国际联合会章程草案,讨论后作了修改。主席可连任四年,并任命秘书和司库;技术委员会由四名获认可、具有段位的柔道家组成。
新会把会员费定为十英镑,要求预缴,并以讲道馆所传授的技术为准绳。业余资格也须说明:参加比赛、表演和示范,不应成为个人牟利的手段。经费来源、技术裁决和参赛身份由此进入同一套组织安排,而各国语言之间仍需要现场翻译维持讨论。
参考:[2]
东京总部建议为何没有被接受
讲道馆馆长嘉纳履正没有出席伦敦会议,也未能派人代行。他给小泉军治的信在会上宣读,其中包含建立国际组织的意见,并主张把总部放在东京。欧洲代表愿意接受日本的技术帮助,却认为各国无力经常派代表远赴日本,管理中心也应熟悉欧洲会员的实际困难,因而没有接受东京方案。
这场商议显示,柔道技术的权威与联合会日常管理的中心,并不自动重合。新机构仍承认讲道馆传统,同时要让交纳会费、参加会议的各国团体能够参与实际决策。
成立当年就开始对外交涉
据米歇尔·布鲁斯对相关档案的研究,1951年8月29日,托尔蒂与秘书长阿方索·卡斯泰利联系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9月15日,国际奥委会事务负责人奥托·迈耶作出答复,国际柔道联合会得到承认。这是新会成立后争取国际体育地位的一项具体行动。
奥林匹克比赛项目的接纳另有漫长过程。关于业余身份、体重分级,以及柔道究竟首先是教育方法还是竞技运动的争论,仍影响组织之间的谈判。柔道直到1964年东京奥运会才第一次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从邀请日本到举办世界比赛
1951年12月的巴黎赛事期间,法国负责人保罗·博内-莫里曾向嘉纳履正提出担任国际联合会主席的邀请。这一单方面举动使托尔蒂不满,也没有立即完成日本入会。1952年,日本正式加入,嘉纳履正随后担任主席;欧洲柔道联盟也在该年作为独立的地区组织重新建立。
跨洲协作随后落实为比赛。1956年5月3日,首届世界柔道锦标赛在东京国技馆举行,来自21个国家的31名选手参赛;5月5日另有亲善赛。由伦敦会议到东京赛场,会员扩展、职位交接与赛事组织逐步衔接,成立时的制度才获得了世界性竞赛的实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