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回合怎样通向常设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英文缩写为WTO,于1995年1月1日成立。它承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形成的多边贸易制度,并把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等不同规则纳入共同机构。创设的直接基础是1986年至1994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而非在1995年才开始的一次单独会议。

1994年4月15日,各方在摩洛哥马拉喀什签署有关法律文件。部长宣言代表参与谈判的政府及欧洲共同体,确认谈判成果,并设立筹备委员会处理生效前的事务。各参与方还需要完成国内接受程序,因此马拉喀什签署与1995年新组织开始运作,标志着不同阶段。

参考:[1] [2] [3]

从原有体系过渡到共同框架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并未使既有规则和人员全部归零。《马拉喀什协定》安排尽可能由原关贸总协定秘书处转为新组织秘书处,也保留人员衔接。彼得·萨瑟兰主持了早期过渡,雷纳托·鲁杰罗于1995年5月接任总干事。条约与行政工作的连续性,使新机构能够迅速接收通知、组织会议和处理争端。

但制度并非只换名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则获得同一组织框架,争端解决与贸易政策审议也成为共同职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47年的原协定在法律上有区别;新旧安排的过渡需要专门处理,不能把两个名称当作完全相同的文本。

参考:[1] [3] [5]

成员决策与秘书处支持

成员通过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参与决策,部长级会议之间由总理事会承担相应职能。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分别监督有关领域。总理事会还按不同职能作为争端解决机构及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开会,同一批成员代表因此可以在不同程序中开展工作。

1995年1月31日,总理事会通过议事规则并建立若干委员会,包括贸易与发展以及预算、财务和行政委员会。秘书处在日内瓦提供法律、统计、会议和技术支持,总干事及职员的职责具有国际性质。机构的成立日期、议事规则和具体责任,使成员协作有了固定入口。

参考:[1] [9]

首年经费体现制度衔接

1994年12月通过的预算报告核定,1995年有关缔约方和成员的修订支出为105,389,500瑞士法郎,其中104,400,000瑞士法郎由缴款筹集,另有预计杂项收入。报告为常设上诉机构列入170万瑞士法郎的暂定经费,说明新司法程序需要人员和行政资源配合。

这是新旧体系衔接时期的预算,不能直接当作后来某年的纯粹组织运营额。安排由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继续服务有关旧协定,缴款评估在1995年沿用既有办法。依创设协定,总干事提交年度预算,由预算、财务和行政委员会审议并向总理事会建议,再由总理事会批准。

参考:[4] [1]

第一批工作从通知和审查开始

1995年总干事报告显示,新组织很快进入执行层面。农业委员会接收关税配额管理方式的通知,并讨论优惠贸易安排与最惠国配额之间的关系;保障措施、反补贴和反倾销委员会开始审查各成员国内立法。许多通知尚未完整提交,表明协定生效之后仍需要大量国家行政工作。

这种合作通常表现为一国提供资料、其他成员提出问题、委员会留下记录并继续讨论。它可以澄清政策,却不会自动消除利益冲突。相较于举行一场宏观贸易会议,这些重复的通报与问答更能说明,国际规则怎样进入各国海关、法律和贸易管理的日常运作。

参考:[5]

汽油争端检验新程序

1995年1月,委内瑞拉就美国汽油标准提出磋商请求,巴西随后提出相关申诉。争议集中于进口汽油和美国国内汽油适用不同基准是否违反贸易义务。案件经历专家组和上诉程序,相关报告于1996年5月20日获争端解决机构通过。环保政策目标与措施的非歧视要求,在具体规则解释中受到同时审视。

《争端解决谅解》规定,在满足程序条件时,专家组报告原则上通过,除非提出上诉或形成不予通过的一致意见。这降低了单个被诉成员阻挡报告的空间。汽油案也说明,协作包括通过商定程序处理分歧,而非要求各国最初就接受同一立场;组织的制度价值取决于规则、资源、信息与执行共同发挥作用。

参考:[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