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盟谈判之外的会面
1991年八月政变失败后,苏联总统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试图以新联盟条约维系各共和国的方案陷入危机,俄罗斯领导人鲍里斯·叶利钦的地位则上升。年底,各共和国与联盟中央之间的权限关系、经济联系和军队归属,都成为必须重新处理的问题。
12月7日至8日,叶利钦、乌克兰总统列昂尼德·克拉夫丘克和白俄罗斯最高苏维埃主席斯坦尼斯拉夫·舒什克维奇在白俄罗斯靠近波兰边境的别洛韦日森林维斯库利别墅会谈。三方转向以独立国家间的合作安排替代原有联盟框架。
参考:[1]
12月8日的三方协议
三方于12月8日签署《建立独立国家联合体协议》,即通常所称别洛韦日协议。文本末尾以明斯克为落款地点,白俄罗斯文、俄文和乌克兰文具有同等效力。协议由序言和十四条组成,开篇以三方作为1922年联盟条约签署者的身份,宣告苏联作为国际法主体和地缘政治现实停止存在,第一条随即规定成立独立国家联合体,简称独联体。
协议将独联体协调机关的所在地定为明斯克,并规定原苏联机关在参与国境内停止活动。它向认同其宗旨和原则的其他原苏联共和国及其他国家开放加入,因而三方签字只是这一合作安排的起点。
参考:[2]
边界、权利与合作领域
协议第五条承认并尊重彼此领土完整及现有边界的不可侵犯性,同时承诺独联体范围内边界开放、人员自由往来和信息流通。第二、三条涉及平等权利、居住在另一参与国境内者的权利,以及少数民族的文化、语言和宗教特性保护。
共同活动包括外交协调、经济空间和市场合作、交通通信、环境保护、移民政策及打击有组织犯罪。切尔诺贝利灾难的善后另列一条,要求协调努力并订立专门协议。发生解释或适用争议时,相关机关应先行谈判,必要时交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处理。
参考:[2]
核武器问题与对外通报
第六条把军事战略空间与核武器控制列为重点,设想保留统一指挥,并另订专门协议确定核控制程序;同时尊重各方建立无核区和保持中立的愿望。第十二条承诺履行原苏联条约带来的国际义务。这里规定的是合作责任及待细化的程序,军队重组与核武器处置尚须后续决定。
签署当天,叶利钦致电美国总统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说明新联盟条约谈判停滞,强调三方将遵守国际义务、保持核武器统一控制及防止扩散。白宫通话记录显示,布什答应研究协议,希望转变和平进行,并表示具体问题应由参与者而非美国决定。
批准与国内法衔接
签署后,批准程序由各共和国分别进行。白俄罗斯最高苏维埃于12月10日通过第1296-XII号决议;乌克兰最高拉达同日通过第1958-XII号决议,明确以附带保留的方式批准。俄罗斯最高苏维埃则于12月12日通过第2014-I号批准决议。
俄罗斯决议还处理了法律过渡:在制定相应俄罗斯法律以前,原苏联规范只要不抵触俄罗斯宪法、俄罗斯法律和该协议,仍可适用。这项安排使协议关于排除原苏联规范的原则与国内实际法律运行之间有了过渡办法,而非在签字时将全部旧法立即清空。
阿拉木图的扩展与后续安排
12月21日,十一国在阿拉木图签署议定书,以平等缔约方身份组成独联体。议定书明确,创设协议对每一缔约方自其批准之时生效,后续合作文件还须考虑批准时提出的保留。因此,12月8日是签署日,批准和对各方生效需要分别说明。
同日宣言规定独联体既非国家,也非超国家实体。另行通过的文件设立国家元首理事会与政府首脑理事会,在军队改组问题解决前交沙波什尼科夫元帅负责指挥,并支持俄罗斯延续苏联在联合国、包括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这些决定将三方协议推进到多国协调层面,但核武器共同措施仍另有批准及生效条件。
参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