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临床教学与公共医院的需要
格罗特·舒尔医院位于南非开普敦的格罗特·舒尔庄园,是开普敦大学医学教育与开普地区医院建设共同推动的机构。大学医学院自1912年起争取在附近建立教学医院,以便将课堂教学和患者照护联系起来。此前,医学生的临床训练主要依托萨默塞特医院。
1920年的《开普敦大学医学院法》在序言中明确提出,应尽可能靠近大学建立设备完整的医院,既服务病人,也让本科生及研究生接受内外科实践教学。医院的设立因此同时关系到地方医疗设施和专业人才培养。
1920年法律规定的土地与教学条件
这部法律授权开普敦大学在取得庄园土地后,将其中一部分租给开普医院管理委员会,租期九十九年,年租金不超过一英镑。具体面积及位置由大学理事会与开普省行政长官商定。长期低租金土地安排,为医院建设提供了制度基础。
法律同时要求承租方在五年内建立设备完备的医院,并在租期内维持运作;教授、讲师和本科及研究生应能进入医院,从事实践教学及训练,具体条件另由双方商定并经省行政长官批准。租约相关转让税、印花税和登记费用获豁免。这些条款把土地使用、办院责任与教学准入相互联系;医院后来的实际落成则经历了更漫长的筹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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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设到1938年开放
1926年,大学与医院管理委员会签订土地租约。场地平整在1927年开始,1932年举行奠基仪式,主体上部结构于1933年开工。经费、工程和设备采购需要分阶段落实,筹建跨越多年。1938年1月31日,南非总督帕特里克·邓肯主持医院正式开放。
早期医疗组织由院务主管德韦特负责,临床教授以医院荣誉医务人员身份领导各自科室,住院医生及实习医生参加日常工作。首任护士长伊夫琳·派克负责护理组织。2月3日,管理方决定将新萨默塞特医院的患者及人员暂时迁入新院,开放后的服务由此逐步接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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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成为教学场所
新医院开放时,阿瑟·法尔科纳卸任内科学教授,转任大学领导。1938年至1954年,杰克·布罗克与弗兰克·福尔曼共同领导内科。随着医学生人数增加,临床教学成为科室的重要任务;福尔曼着重培养学生的临床能力,布罗克则推动医学研究。
1954年以后,布罗克单独主持内科,专科门诊和研究继续扩充;1955年建立的心脏门诊是其中一例。医学院的知识传授逐渐与专科服务相结合,学生和年轻医生在医院的临床工作中获得训练,医院也为研究提供病例与机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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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与人员安排中的种族隔离
1938年开放的医院虽服务不同群体,病房却按照当时的种族分类分别安排白人、有色人种及非洲人患者。安妮·迪格比的医院史研究指出,种族隔离既影响患者空间,也影响员工的工作和职业机会;医院的医学声誉与不平等的社会制度长期并存。
护理人员短缺使医院后来逐步招收有色人种及印度裔护士。1985年,医院首次招收非洲黑人护士,并结束按种族区别的护理薪酬等级。1987年新院楼启用时,混合收治不同种族患者的病房成为常规安排,早于全国公立医院普遍取消隔离。
参考:[5]
医院和大学合作的制度化
1951年签订的首份联合人员协议,将省方医疗服务与大学教学研究的合作进一步制度化。协议原则上由医院承担患者照护,由大学负责教学及研究,同时通过共同委员会、人员安排和实验室资源使用协调日常工作。
后续协议还安排工作人员出国学习、参加学术会议及邀请外来专家。这样的合作支持了专科发展和医学交流,也带来经费、资源分配和治理责任的协商。格罗特·舒尔医院的形成与发展,是土地法律、公共办院、临床教学和社会制度共同作用的过程。
参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