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协议确立的交通联系

厄勒海峡固定通道连接丹麦哥本哈根一侧与瑞典马尔默一侧,把桥梁、人工岛和海底隧道组合为公铁跨境路线。1991年3月23日,丹瑞两国在哥本哈根签署建设协议;双方于8月24日在斯德哥尔摩交换批准文书,协议当天生效。签署、生效与后来实际开通,是相互关联却不能混作同一日期的阶段。

协议前言把工程置于两岸文化和经济合作之中,并提到共同劳动力市场及住房市场的发展。正文规定修建双线铁路与四车道公路,连接丹麦卡斯特鲁普与瑞典利姆港一带。双方还须分别建设本国岸上接线,使跨海工程开放时能够与既有交通网络衔接。

参考:[1]

共同业主与收费融资

协议要求两国各设一家国有公司,再由两家公司组成共同联合体,负责拥有、融资、规划、建设和运营跨海通道。联合体最初五千万丹麦克朗资本由双方等额投入,收益与亏损也按相同比例分担。由此,政府间合作被落实为可承担工程合同和日常运营的组织。

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借款筹集,由两国政府共同担保,规划、建设及运营费用则由使用者缴费承担。联合体董事会由双方委派相同人数;若两国代表形成无法解决的对立,须交两国政府共同作出有约束力的决定。收费安排和争议处理与钢梁、桥墩一样,是这条跨境通道得以运作的组成部分。

参考:[1]

机场、航道与桥隧组合

1991年协议已列明路线的主要组成:从卡斯特鲁普附近人工半岛出发,以沉管隧道穿越德罗登水道,经萨尔特霍尔姆岛西南面的人工岛,再以桥梁通向瑞典。公路与铁路须连续通过各段,不能把整条固定通道理解为单一跨海桥。

参与环境评估的约翰·格雷解释,机场附近若建高桥会影响飞机运行,因此丹麦一侧采用隧道;萨尔特霍尔姆是自然保护区,路线不能直接穿过,另筑人工岛承担桥隧转换。工程位置是在航空、航运和生态条件之间形成的具体选择。

参考:[1] [3]

设计竞赛与建造合同

桥梁设计由奥雅纳牵头的ASO团队推进,成员包括法国SETEC及丹瑞工程公司,建筑师格奥尔格·罗特纳参与造型设计。团队在1993年竞赛中提出以钢结构为主的双层方案,上层公路、下层铁路;另一竞争方案则采用单层布置。

桥梁招标于1994年12月发出,1995年11月整座桥的合同授予Sundlink Contractors。采用经调整的设计施工合同,保留中选概念的几何、材料与品质要求,同时让承包方安排具体施工方法。设计者、业主和承包商各有职责,不能把参加设计的公司都列作同一种建设主体。

参考:[2]

预制构件跨海组装

施工大量使用陆上预制和海上吊装。引桥长140米的钢梁段在西班牙加的斯制造,运往马尔默后安装下层铁路槽形构件,再由大型浮吊Svanen架设。主桥斜拉跨钢梁则产自瑞典卡尔斯克鲁纳,其公路桥面在马尔默浇筑后运至现场。

两类梁段的产地和后续工序并不相同。桥墩与沉箱也采用预制,主塔则是主要的现场浇筑构件。把庞大桥体分解成运输、装配与现浇环节,是在开放水道上控制施工过程的重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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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边界的环境控制目标

环境审查把不改变海峡水量、盐量交换作为关键目标。独立国际专家组促使人工岛向萨尔特霍尔姆背流一侧调整位置,并要求补偿性疏浚,以抵消结构对水流的阻碍。这一水交换目标不能扩大解释为工程对所有生态过程毫无影响。

施工还设定疏浚泥沙外泄比例上限,并把监测结果反馈给作业船。格雷记录,冬季曾因监测船不能工作而暂停疏浚十天;这体现了监测作为施工条件的作用,并非证明当时污染已经超标。后续评价也应限定在实际调查对象与观察期内。

参考:[3]

开通后的跨境交通

2000年7月1日,固定通道正式开放,丹瑞君主乘火车到桥上相会,随后在瑞典勒纳肯举行典礼。工程从协议、竞赛、合同到施工的过程,由此转入持续运营阶段。

联合体2013年正式报告显示,跨境工作通勤在2001—2008年增长,金融危机后趋弱;2012年公路日均车流约一万八千五百辆,比上一年下降约百分之三。车流量是车辆次数,不能直接当作通勤人数。工程扩展了跨境就业和居住选择,但实际使用仍随经济条件变化,不能把开放后的所有年份写成持续高速增长。

参考:[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