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中的谈判与政府确认
赛克斯—皮科协定形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讨论奥斯曼帝国亚洲领土的战后安排。英国的马克·赛克斯与法国外交官弗朗索瓦·乔治—皮科在伦敦参与谈判,以地图分区和相互保证协调两国要求,俄国的同意也是这一外交过程的重要环节。
勒维依据外交档案指出,英国与法国政府分别于1916年2月4日和8日认可草案。此后法国驻英大使保罗·康邦与英国外交大臣爱德华·格雷换文,格雷5月16日照会确认英国接受并重列协定内容。协定的达成通过政府间往复照会完成,不能把两名谈判代表的姓名误作当日单一签字仪式,也不宜另造一个未经文书证明的议会批准或统一实施日期。
不同分区对应不同统治方式
文本并未把所有区域都规定为英法直接殖民地。在标为A与B的区域,两国表示准备承认和保护由阿拉伯首领领导的独立国家或国家联盟,但法国在A区、英国在B区拥有企业和地方贷款的优先权;阿拉伯政府要求外国顾问时,相应国家享有独家提供权。所谓独立因而与外国排他性权利并存。
在蓝色与红色区域,法国与英国则可按与阿拉伯方面达成的安排,建立其认为合适的直接或间接行政。棕色区域拟实行国际管理,具体形式还须咨询俄国、其他盟国及麦加谢里夫的代表。分区图上的颜色代表不同政治安排,不能全部改写为当代国家已经确定的边界。
参考:[1]
港口、关税与通商条件
英国将取得海法和阿卡港口。亚历山大勒塔须成为英国贸易的自由港,在港口收费、设施使用、货物和船舶待遇上不得歧视英国;海法则须向法国贸易提供相应保障。货物经法国或英国控制区转运,还要获得铁路运输和过境便利。
协定提出,在蓝、红、A、B各区继续适用奥斯曼关税二十年,未经两国同意不得加税或把从价税改为从量税。区域之间不设内部关税壁垒,入口港征收的税款应交给货物最终目的地区的行政机关。帝国竞争不仅表现为占有土地,也涉及港口收入、运输路径和市场准入。
参考:[1]
铁路与河水被写进政治安排
巴格达铁路的延伸受到相互制约:在沿幼发拉底河连接巴格达与阿勒颇的线路完成以前,A区不得向摩苏尔以南、B区不得向萨迈拉以北延伸,随后仍须两国同意。英国另获修建、管理和独占海法通往B区铁路的权利,并可长期沿线运送军队。
文本还保证从A区的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向B区供水。英法同时承诺,未经对方同意,不向第三国转让本区权利;法国的权利安排又与英国不擅自转让塞浦路斯相联系。这些条款把基础设施、军事交通和外交交换连接起来,却不能证明拟议线路已经建成或水量已经实际交付。
参考:[1]
1920年重新安排委任统治关系
战后制度没有逐项照搬1916年的设计。1920年12月23日,英法在巴黎另订公约,以上述地区的委任统治分工为前提:英国涉及巴勒斯坦与美索不达米亚,法国涉及叙利亚与黎巴嫩。签署人为英国的哈丁与法国的乔治·莱格。
新公约规定边界走向,并要求设立委员会在实地标定,制作地图和报告,争议可提交国际联盟理事会。铁路共同使用、管道以及上游灌溉可能减少下游流量的问题,也继续需要专门安排。1916年对国际管理和势力范围的构想,因而须同新的委任统治文书及后续划界程序区别开来。
参考:[3]
从委员会报告到1923年换文
叙利亚与巴勒斯坦边界的落实提供了可追踪的例子。划界委员会完成实地工作,于1922年2月3日在贝鲁特形成报告,并附三幅五万分之一地图。1923年3月7日,英法在巴黎换文批准委员会建议,英国照会明确以该照会等同批准,并要求向巴勒斯坦高级专员发出指示,使安排自3月10日起生效。报告、批准和生效由此分别有明确日期。
报告沿山脊、河谷、道路和界标描述边界,而不是仅画一条抽象直线。附带条件要求,若巴勒斯坦方面工程抬高湖水、淹没土地,应公平补偿所有者或占有人;叙利亚居民既有的约旦河用水权受到保护,叙利亚与黎巴嫩居民也保有特定水域的捕鱼和航行权。这些规定说明,实地边界还牵涉居民谋生、交通与资源使用。
参考:[4]
如何判断协定的实际作用
对协定的评价须区分战争中的利益分配、战后法律文书与地方执行。1916年文本确实体现英法对当地政治前途的主导,但后来的委任统治、边界委员会和批准换文又改变或具体化了安排。把今天所有边界和冲突直接归结于一张1916年地图,会抹去此后的谈判、实施和争议。
勒维的研究特别提醒,铁路、港口与灌溉并非附带细节,而是当时两国设想区域秩序的重要内容。与原始文书对读,既能看见殖民权力的分配,也能分清哪些内容是拟议权利,哪些已进入批准和实施程序;后者仍不等于地方居民的每项权利都已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