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欧洲见闻到波士顿筹办
波士顿儿童医院的创设,与19世纪针对儿童建立专门医疗环境的趋势相连。曾任南北战争军医的弗朗西斯·亨利·布朗于1867年赴欧洲考察,接触了专门治疗儿童的医院,希望把这种服务带到波士顿。1869年开办的医院最初只有二十张床,设在一所规模不大的住宅里。
筹办工作在开院前已展开。1916年出版的医学教育著作记载,1868年12月9日,布朗与钱德勒·罗宾斯牧师、乔治·库恩、J.亨廷顿·沃尔科特以及医生威廉·英格尔斯、S.G.韦伯在布朗家中会面,商议院舍与筹资。医生、宗教人士和城市捐助者共同组成了这项事业的发起网络。
1869年的法人组织与服务目标
1869年2月26日,马萨诸塞州批准第44章法案,将钱德勒·罗宾斯、乔治·H.库恩、纳撒尼尔·H.埃蒙斯及其同事和继承者组成名为儿童医院的法人,宗旨是在波士顿建立并维持一所照护患病或受伤儿童的医院。法案规定机构适用相关一般法律,并允许持有不超过15万美元的房地产与动产。3月22日,发起人接受法人章程,随后组织院务。
帕金斯的1916年记述还列出医院早期的四项目标:儿童疾病的内外科治疗、相关知识的取得和传播、由有经验妇女参加的志愿护理,以及年轻女性的护理训练。其中志愿护理还包括当时重视的道德与宗教教育。医疗救济与知识传授,因而从筹设阶段便被放在同一机构之内。
住宅院舍与护理管理
管理人员购入南区拉特兰街9号住宅,并聘请阿德琳·泰勒(Adeline Tyler)负责医院内部事务。她一直任职至1872年,此后院内管理由圣公会圣玛格丽特修女会成员接续承担。病房并非仅由到院看诊的医生维持,负责生活秩序与日常照护的女性管理者同样是早期运作的重要角色。
拉特兰街房舍很快显得狭小,医院随后转到华盛顿街1429号,1882年又启用亨廷顿大道的大楼。扩大空间使专为儿童安排病房和医护工作成为可能。1915年医院再迁往朗伍德大道;新院区将病房设置在主楼后方,并特别考虑日照与新鲜空气,延续了以居住环境配合照护的思路。
妇女援助会与院外康复生活
创设初期,罗伯特·C.温思罗普夫人与钱德勒·罗宾斯夫人推动组织妇女援助会,供应床单、被褥及敷料等日常用品。布朗1895年的院史记载,组织委员会在1869年的筹设会议上已报告这一安排。这类工作把社会捐助转化为病房可以直接使用的物资,为日常照护提供支持。
援助会还于1874年在韦尔斯利希尔斯租用可容纳十五名儿童的小屋,建立康复之家。后来设施扩大;1916年的记述显示,院方每周以专用电车从城里送去病人,安排共同进餐、户外活动及幼儿教师的日常指导。不能步行的儿童可借助轮椅外出,由受训护士和助手继续照护,康复因而包含生活与学习的恢复。
病房、门诊与临床训练
到帕金斯写作时,医院已具备内科、外科、骨科及若干专科的教学条件。哈佛医学院的教授参加临床和会诊团队,儿科各课程每周举行一次或多次临床教学,高年级医学生则在病房与门诊担任临床助手。知识传授以持续接触病人和参与院内工作为基础。
医院还设有制作骨科辅助用具的工场,并把相关专科经验纳入教学。从小型住宅病院到与医学院紧密联系的临床场所,其扩展依赖医生、护理人员、妇女援助团体及捐助者分工合作。专门服务儿童的意义,也落实在病房环境、照护用品、院外康复和学生训练这些具体安排上。
参考:[1]